申请召开业主大会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20:22 230 人看过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委员会必须有入住过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果业主外出不能参加,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而不满18周岁的小业主们,同样拥有说话的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大会召开的前7天,业主委员会会将召开的时间和内容送达到每位业主的手里。当只有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就某个问题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又不执行时,这少部分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

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而业主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过半数通过为效。会议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权益的法定组织,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分担。

业主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4、审议管家制定的对本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5、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6、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大会相关文章
  • 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流程
    一、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流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于10日内发布召开临时会议的公告:(一)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二)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三)经业主监事会提议;(四)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五)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二、业主大会的主要议题(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
    2023-04-12
    493人看过
  • 业主大会多少人可以召开
    一、业主大会多少人可以召开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跟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才行,如果没有达到这个人数要求,那么业主大会所做的决定涉及违反法律规定。另外,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负责人需要在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让业主们有所准备和安排。同时,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内容一般涉及小区内多数人的利益,因此,除了需要一定数量的业主参与会议,还需要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二、成立业主大会应具备什么条件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
    2023-06-08
    22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未能召开业主大会,该怎么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原业委会成员是下届业委会当然成员吗?2004年6月,闵行一小区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居委会组织下成立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该业委会成员以为自己是当然的下届筹备组成员,既不去报名登记参加筹备组选举,又不理睬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甚至还把地区房地办告上法院,指责房地办违法行政。物业房产法专业律师曹燕贻:目前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中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这类事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这不是换届选举,上届业委会委员不能以当然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而是以普通业主的身份进行重新登记。近来有关上述问题的信访和诉讼在增多,业委会委员自以为
    2023-07-16
    409人看过
  • 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如何召开
    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如何召开《业主大会规程》中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1)20%以上业主提议的;(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由召开临时会议的原因和目的确定。一般是一事一议。二、业主大会制度怎样制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第十一条筹备组中
    2023-04-12
    202人看过
  • 业主大会是否要定期开会,由谁负责召开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
    2023-07-24
    222人看过
  • 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需要提前多久下发
    一、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需要提前多久下发召开业主大会要求全体业主都要参加,这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需要。开会的时间不能是临时决定的,更不能让业主措手不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二、业主大会的法律规定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
    2023-04-12
    186人看过
  • 召开业主大会要有多少人才有效
    一、召开业主大会要有多少人才有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注意是两个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其决定事项才是有效。对于如何召开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二、召开业主大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
    2023-06-08
    153人看过
  • 召开股东大会时需要由谁来主持
    1、召开股东大会时需要一般由董事长主持。2、召开股东会需要提前将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提前告知股东。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4、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5、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6、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后,每年需要定期召开一次股东会,如果有特殊的情形出现,也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不管是召开临时性、还是固定性的股东大会,在召开的时候,都需要提前将召开事宜告知其他股东。哪些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董事总人数
    2023-08-16
    196人看过
  • 业主大会未召开,业委会可以起诉吗
    一、业主大会未召开,业委会可以起诉吗业委会是无权提起诉讼的,业主委员会仅仅是业主团体的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其职责范围一般局限于执行业主团体的决议。凡是依法应当由业主大会决议的事项,经决议之前,业主委员会不得直接处置。如果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议就直接提起诉讼,该行为超越了业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为非法行为。为了防止业主委员会超越范围非法行使权力,法院在受理业主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之时,应当审查是否有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提起诉讼的决议,以免浪费司法资源并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合法利益。二、业主自治的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业主自治的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会议的议题已经获得了本小区20以上业主的同意。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2、或者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的,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
    2023-06-08
    261人看过
  • 提前通知业主大会召开时间
    业主大会召开前需要提前15天通知业主。业主召开大会应办到以下事情:1、召开业主大会时,应提前通知全体业主,让业主合理安排时间,同时让业主有时间考虑会议问题,以便会议收集业主意见,确保业主大会顺利进行;2、召开业主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应当同时通知有关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记录业主大会的会议。因此,召开业主大会,需要提前半个月通知全体业主按时参加业主大会,讨论相关事项。业主大会备案材料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4、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5、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
    2023-07-03
    193人看过
  • 何时才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大会可以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召开,业委会的成立都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规则可以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基层人民政府。业主大会召开前需要提前多久通知业主业主大会召开前需要提前15天通知业主。业主召开大会应办到以下事情:1、召开业主大会时,应提前通知全体业主,让业主合理安排时间,同时让业主有时间考虑会议问题,以便会议收集业主意见,确保业主大会顺利进行;2、召开业主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应当同时通知有关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记录业主大会的会议。因此,召开业主大会,需要提前半个月通知全体业主按时参加业主大会,讨论相关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
    2023-08-11
    351人看过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通告(范例)
    深圳某小区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告一、深圳某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将于2004年8月13日(周五)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业主大会筹备组就决议事项向本区域全体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业主需对征求意见函进行签收,并可当即签署投票意见交回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定人员,也可以在截止日前于每天20:00~22:OO到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号楼一层东侧)直接投放,联系电话:81956602,82115313。(二)业主需在装有投票意见的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业主反馈意见投放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25日。(三)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事先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委托书在反馈意见投放时一并交回。(四)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定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计收。(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于截止日之后一周左右公布征求意见收集的结果,说明其合法性、有效性,明确决议的事项是否通过或有效。(六)业
    2023-06-08
    256人看过
  •  业主大会的召开权限由谁掌握?
    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但多数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应由业主大会发起。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可以将“可以召开”改为“通常由”,将“业主大会”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将“发起”改为“提议”,得到:“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但多数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应由业主大会发起。”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包括:一是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共同提议;二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11-10
    305人看过
  • 召开业主大会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召开业主大会流程及相关事项1、首先准备好向业主宣布的主题资料,议标的所有资料,由管理处经理和综合服务部主管拟稿,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打印存档2、其次准备要发给业主的资料,在参会的业主代表固定人数内多备出一到两份,留以备用并装档案袋,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发言稿和要讨论主题的中心思想等。3、以上两项为会议重要文件需在开会的前一天准备齐全后,由档案管理员发给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阅、批示、并监督公司在当天内把所有资料把所有审阅后的资料转发回服务处。4、认真选拔区域内的业主代表,一般选出参加出席人数的两倍作为候选,以免业主临时有事或没有时间参加的,可从候选人中选拔业主代表。选拔业主代表和通知业主参加会议具体工作由区域房管员负责,管理处领导给予协助,在会议的前一天撬定业主参加会议人数,并向公司做汇报。5、会场布置工作,由客服后勤人员负责,最晚在开会的前一天晚上完成。(会场工作包括:会议桌茶水和水果的摆放、
    2023-04-12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 更多>

    #业主大会
    相关咨询
    • 贵州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使用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 (二)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50%以上; (三)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25%以上;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 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区业主召开
    •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30
      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业主委员会不依法或者不依约履行组织召开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职责的,县、市
    • 什么是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主持程序?召开业主大会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在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同时告知居委会。 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需要多少业主提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2
      召开临时会议一般情况是为了解决关乎全体业主利益的比较紧迫的事项,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即使是临时性的会议也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需要20%以上的业主的提议才能召开,这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害。
    • 以什么形式召开业主大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1
      业主大会可以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应当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