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按照规程履行术前告知义务,按照医疗常规实施手术,术后病人应并发症导致伤残。病人将医院诉至房山法院。近日,xx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11月15日,任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颈炎,并于当日进行治疗。11月20日,医院经任某的丈夫签署手术同意书,对任某进行子宫切除术,手术顺利。术后第二天任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言语不清、左侧头痛、右侧肢体活动障碍。医院立即对任某进行会诊,经诊断为脑梗塞,同时医院给予任某相应治疗。
后双方对出现脑梗塞的原因产生分歧。任某及其家人认为是医院手术及后期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医院则认为手术及后期治疗没有不当之处,脑梗塞是手术的并发症,在术前已经告知任某家属。
审理中,任某的残疾程度经鉴定属三级。双方均申请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任某的脑梗塞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案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也未发现医院有不符合诊疗常规之处,任某术后发生的脑梗塞属于术后并发症范畴,医院对此尽到了告知义务。
因此,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机构的鉴定结论,依法驳回了任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任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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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并发症致残医院无过错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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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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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并发症致残的问题,医院无过错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医院按照规程履行术前告知义务,按照医疗常规实施手术,术后病人应并发症导致伤残。病人将医院诉至房山法院。近日,xx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11月15日,任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颈炎,并于当日进行治疗。11月20日,医院经任某的丈夫签署手术同意书,对任某进行子宫切除术,手术顺利。术后第二天任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言语不清、左侧头痛、右侧肢体活动障碍。医院立即对任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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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后出现并发症,医院是否有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1你给的情况很简略,第一,手术本身就是带有风险的,在手术前你应已经签了医院出示的风险说明或类似的文本,正常的并发症或术后不良反映是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的。第二,如果你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有过错,且这种过错与你所说的很多问题、并发症有因果关系,你可以到医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注意病例等证据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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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症需要医院来承担赔偿责任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8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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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医院手术导致伤残, 医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30根据我的经验医院存在过错,患者已经构成伤残,建议起诉。医学律师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