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算作共同债务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09:28:19 257 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准则,两个或者超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之间因为共同实施的民事行为而形成的债务即称之为共同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就是由配偶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同样还有合作伙伴们共同负担的企业债务,这些都可被统称为连带责任债务。

对于那些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来说,他们有义务清偿所有该债务,并且那些已经实际履行了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讨其应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债权债务不能混同
    (一)涉及第三人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此所谓涉及第三人利益不发生混同效力,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时。例如,债权人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得使债权因合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尤其在入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2、合同债权的实现和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债权虽然不是第三人权利的标的,但第三人就债权的存在具有正当利益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二)法律特别规定。法律为鼓励流通性,设有例外规定,使债权债务虽然同归于一人,但不发生混同效力。例如,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继承人为限定继承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保证人继承主债务人的遗产时,通常就自己债务履行,有违保证观念,故原则上应使保证债务消灭。但法律上不妨以同一人负担以同一给付为目的的主从
    2023-05-31
    266人看过
  • 夫妻债务哪些情况下属个人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夫妻双方依《》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023-04-22
    4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债务转让不需要债权人同意
    一、哪些情况债务转让不需要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任何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哪些情况下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例如
    2024-01-16
    413人看过
  • 在哪种情况下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
    单方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因为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对一般物品掌握在4年以上,贵重物品及房屋掌握在8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已经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单方财产可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而单独所负债务。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
    2023-04-21
    312人看过
  • 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的情况有哪些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以一方的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债务仍然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负债,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可以知道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完,按照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分为两种情况,其中需要共同偿还的情况中即使双方私下约定由一方偿还但是如果这一方没有钱另一方仍然有向银行还款的义务,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债务分割分为以下情况:1、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
    2023-08-04
    18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债务可以变成共同债务?
    单方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情形有:1、夫妻双方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单独负债;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3、婚前债务,在建立婚姻关系时,也得到了对方的认可和接受。4、婚后夫妻双方积极偿还,婚姻时间长,双方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婚前债务中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类型:(一)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二)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三)在婚前债务中,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
    2023-07-02
    2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算作是工伤
    在我国,工伤的认定包括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情况。具体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5-03
    334人看过
  • 欠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是哪几种情况
    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如何证明欠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
    2023-08-08
    8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还款能否算作个人债务
    一、夫妻共同还款能否算作个人债务个人借的贷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支出,那么就属于个人的,如果用于家庭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若是贷款本身就是夫妻“共签”的,这种情况下及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共同债务的清偿;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五个方面的规定。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二、夫妻共同贷款公积金怎么扣如果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都办理公积金代扣业务,以一方公积金账户为主扣款帐户,当主扣款帐户扣款后还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再扣另一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夫妻俩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就不再“代扣”,委托人应在每月还款日前向还款储蓄帐户(申请贷款
    2023-08-14
    88人看过
  • 债务人逃避债务而逃跑的情况有哪些
    债务人逃避债务而逃跑的情况,债权人可以:(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该观点认为,执行过程中,有的债务人故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有的暂时丧失履行能力,从而导致人民法院执行不能。对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无效果的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可能会使债务人在执行中千方百计逃避、对抗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执行难。实施债权凭证制度,债权人随时凭债权凭证申请再执行,如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造成一辈子负债的心理负担,有助于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防止逃避债务、规避执行
    2023-08-10
    395人看过
  • 我们不知情,这个算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如果该房产是你们的生活居住用房,法院应该不会拍卖的,要考虑到你们的生活问题的<br><br>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或者来我所面谈<br>联系电话:13564317472,63026372*116<br>我所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788号301室(近打浦路)<br>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分标准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应坚持以下标准:1、根据家事代理理论,夫妻之间对于日常事务有相互代理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合理地将夫妻一方的行为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因处理日常事务而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属于日常事务,因根据生活常识来判断。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小额债务应视为处理日常事务而产生的债务。
    2023-08-09
    83人看过
  • 哪些情形算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在家庭生活中,有时候会对外有欠债,如果借款合同上夫妻都有签字,则应当按照共同债务对待,离婚后双方一起偿还。共同财产足够的话,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
    2023-08-04
    271人看过
  • 债务人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有哪些
    分居期间属于共同债务的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一、离婚之前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债务进行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间的债务一定要由法律平衡吗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
    2023-04-04
    37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情况是如何的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情况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应当是夫妻中一方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一、离婚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已经离婚一般无需承担对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二、信用卡失信夫妻一人有连带责任吗结婚之后,一方的信用卡一般都是其个人在使用,所以通常认为一方的信用卡欠款属于其个人债务。但要是有证据证明其信用卡欠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那此时另一方也就需要承担偿还义务,若是个人债务的话,那另一方就不用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
    2023-04-11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夫妻债务属共同债务的情况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
    • 夫妻俩,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算共同债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 哪些情况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9
      哪些情况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主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离婚的时候原来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一些债务
    •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什么,能转为共同债务情况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什么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9、夫
    • 哪些情况债权债务不能混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5
      (一)涉及第三人利益不发生混同效力,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时。例如,债权人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得使债权因合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尤其在入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 2、合同债权的实现和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债权虽然不是第三人权利的标的,但第三人就债权的存在具有正当利益时,也不发生混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