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存在的几种医患法律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10 16:53:59 93 人看过

一、目前存在的几种医患法律关系

目前存在的3种医患法律关系:

1.医患合同关系。医方向社会不特定的主体———患方发生出愿意接受患者就诊的邀约,邀请患方申请挂号,在医院受理挂号之际,医患合同即告成立。绝大部分医患法律关系均属于医患合同关系。

2.医患无因管理关系。是指医方在未与患方设立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患方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自愿为患方提供医疗服务行为而建立的关系。

3.医患事实合同关系。患方未办理挂号,但医疗方已开始实施医疗行为,即医疗方事实已履行合同内容,视为合同成立,此谓医患事实合同关系,如医疗方对通过绿色通道送入的急危重病人的诊治行为。

二、医患法律关系的特点

医患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医患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医患双方作为普通的民事主体,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2.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双方既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

3.患方权利的广泛性:除了接受诊疗权外,还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权、知情同意权、自主选择权、获得相关知识权和维护尊严权等广泛的权利。

4.医方行为的法律性:除了诊疗行为受法律调整外,其他非诊疗行为如医疗建筑的标准化、残疾人通道的规范化、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设置等行为也均受到相应法律的调整。

三、医患法律关系纠纷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患关系本身是一种什么关系
    一、医患关系本身是一种什么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指的是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事业中和患者之间的关系,而这里的医疗包括医疗诊治,医疗科研和教学、医疗后勤管理等;狭义的医患关系仅指医生在为患者提供诊治技术和知识而建立的关系。医患法律关系应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含义作具体的界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二、医患关系产生的医疗纠纷有哪些医疗纠纷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医疗过错纠纷:这种纠纷主要发生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这些过失行为可能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2.医疗意外纠纷:这种纠纷是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疾病本身的自然转归而发生的意外情况,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但是,医务人员是否需要承担
    2024-03-14
    215人看过
  • 医疗保险存在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医疗保险涉及多方主体,因而产生了多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其他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相比,医疗保险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即涉及宪法性的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又涉及社会组织与劳动者间的劳动关系,还涉及卫生事业管理中的行政关系、医疗机构与个体患者间的医患关系。医疗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政府、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被保险人,在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还包括用人单位。多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了医疗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特别是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与被保险人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医疗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1.政府。政府承担的医疗保险法上的义务来源于宪法中国家对生存权的保障。作为法定权而存在的现代生存权以国家为基本义务主体,不少国家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要保障公民生存权的内容,大多数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医疗保险等)、设立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医疗帮助和救助等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政府
    2023-05-04
    244人看过
  • 医患法律关系受什么的调整
    医患法律关系涉及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医患合同、管理和事实合同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争议。医务人员应如实告知患者病情、措施和风险,解答咨询,但需避免不利后果。 医患法律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医疗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含义,医患法律关系可以具体界定为医患合同关系、医患无因管理关系和医患事实合同关系。其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对医患法律关系的影响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对医患法律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过去,医患纠纷处理常常陷入繁琐的诉讼程序,耗费时间和金钱,给医患双方带来不必要的困扰。而随着医疗
    2024-01-05
    262人看过
  • 医疗侵权法律关系下的医患之间
    医患之间的医疗侵权法律关系。是医患纠纷中最为广泛存在的法律关系。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系医疗过失(或者过错)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而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医疗侵权行为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发的医疗赔偿纠纷;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范围而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即一般医疗侵权纠纷)。构成医疗侵权的要件如下:存在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有主观过错(或者过失)、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医疗行为而引起。在以上要件之中,必须注意医疗行为的过失责任应当严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过失,即以医疗的一般水平和医务人员应尽最大的注意义务作为判断的客观条件,只要医疗机构有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情形,那么医疗机构在主观及客观上都必然存在过失。所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构成侵权,医疗机构是否有违法行为是非常重要的。一
    2023-07-02
    246人看过
  • 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每一位病员都是一位社会人,就医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因而病员在就医过程中也有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例如向医务人员正确叙述病情;执行医嘱,接受诊治;文明求医,尊重医务人员;遵守院规和公共秩序;注意个人道德行为,不提不合理要求等等。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调解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即医患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的不同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一审程序中,当事人分别叫原告和被告;在每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分别叫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分别叫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在特别程序中,当事人分别叫起诉人或申请人。关于原告与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称为原告。经原告起诉声称侵害了原告的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上的争执,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2023-06-08
    361人看过
  • 医患关系存在的证明责任到底由谁负担
    【案情】2008年8月23日原告侯*雄在新疆打工期间出现身体不适遂前往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门诊部检查,被诊断为丙肝患者。原告认为其只有1993年10月在安福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过输血,因其认为丙肝一般只能通过输血传播,故其认定被告在为其输血时未检测供血者的血液异常,故被告存有医疗过错。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0万元。【分歧】医患关系存在的证明责任到底由谁负担?第一种意见认为,医疗纠纷案件属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双方在知识结构、举证能力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此类案件如按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对于患者显然过于苛刻。本案中,要求原告提供17年前的就诊材料困难较大,对于患者显然过于苛刻。而医院有比较正规的档案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医院
    2023-06-01
    340人看过
  • 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哪些
    (1)医患合同关系。医方向社会不特定的主体———患方发生出愿意接受患者就诊的邀约,邀请患方申请挂号,在医院受理挂号之际,医患合同即告成立。绝大部分医患法律关系均属于医患合同关系。(2)医患无因管理关系。是指医方在未与患方设立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患方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自愿为患方提供医疗服务行为而建立的关系。(3)医患事实合同关系。患方未办理挂号,但医疗方已开始实施医疗行为,即医疗方事实已履行合同内容,视为合同成立,此谓医患事实合同关系,如医疗方对通过绿色通道送入的急危重病人的诊治行为。一、医患纠纷如何防范?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
    2023-03-22
    378人看过
  • 医生在医患关系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医患关系中医方要尽到义务有:1、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2、为患者提供病历复印或复制服务;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4、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5、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和实物;6、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7、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案;8、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9、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10、按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对尸体进行处理。良好的医患关系要遵循哪些原则呢?为了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应该注意遵循以下原则:医患关系1、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2、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3、从生理-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4、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
    2023-07-12
    295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医患关系处理策略
    一、法律视角下的医患关系处理策略法律视角下的医患关系处理:1.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2.需医务部解决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同时要求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3.医务部在按受患方书面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该医疗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真相,组织专家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4.患方同意医院对该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调查分析意见,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决的,均与患方签署和解协议书。5.患方不同意医院医院对该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调查分析意见,并不愿意协商解决的,为避免矛盾激化报卫生局行政部门调解或司法途径加以解决。二、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如下: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
    2023-10-09
    442人看过
  • 医疗患者对医患关系的义务
    医疗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有:1.在医生指导下对自己的治疗作出负责任的决定。2.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一、医患纠纷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什么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有何区别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是:1.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
    2023-02-11
    385人看过
  • 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
    一、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如下: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3.知情同意权。4.隐私权。即私生活秘密权,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身体和健康方面的任何秘密,所以才有一个需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所以不等于只要接触到患者的隐私就是侵犯隐私权。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患者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但是患者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生的独立处置权。6.拒绝治疗权。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
    2023-06-05
    186人看过
  • 医生的职责和义务在医患关系中
    1、医疗及转医义务;2、告知(说明)并取得患者同意的义务;3、保密及报告义务;4、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遵守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性规章、医院的规章制度以及医疗常规的义务;5、其它约定义务。细分医生告知义务医疗行为的知情同意告知,是一系统且庞大的学术内容,也是目前医患双方都很关注的问题。其中,医生群体是履行告知义务的主要力量,但由于医生队伍中存在着各级各类人员,如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研究生、博士生等,究竟哪些人员具有知情同意告知的资格,怎样具体履行告知笔者查阅了很多文献,发现我国目前对此尚无完整的具体表述。随着医疗告知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具体明确或区分医生的告知义务,将有助于减少或避免此类纠纷发生。首先,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具有合法的履行告知义务资格,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在校
    2023-07-05
    134人看过
  • 目前存在的农民工劳动关系问题都有哪些?
    从目前看,农民工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就业机会不平等从目前我国现状来看,对农民工就业机会的限制过多,剥夺了农民工平等就业机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直接对农民工在城市就业进行行政总量控制、职业和工种限制,农民工大多只能进入“二级劳动力市场”去从事城市劳动力不愿从事的脏、累、差的工作。(2)对农民工城市就业的不公平性收费。农民工离开农村时要交费办理计生证、待业证等,在城市还要交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这些收费无疑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门槛。(3)对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特殊优惠政策与措施,造成了竞争环境的行政干预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就业。2、劳动关系不规范目前仍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内容不规范、不平等、不合理等现象。究其原因,(1)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新一代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以及职业发展的追求更高,很难长期固定在一个岗位工作。劳动合同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形
    2023-04-29
    374人看过
  • 目前越级艺术拍卖方式存在隐患
    谁是中国当代艺术品拍卖市场上的宠儿?很多人想到的是这些名字:王广义、张晓刚、方力钧、岳敏君这些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左右着中国当代艺术品拍卖的行情风云,动辄千万的售价也令许多后进的艺术家羡慕与仰视。15年来,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国内大众的旺盛需求和海外藏家的觊觎下,在曲折中前进,呈螺旋式上升,也留下了不少隐忧与问题。日渐强势的拍卖机构越过画廊和艺术经纪人,直接在以投机为目的的市场和急于致富的艺术家之间搭起平台,形成了所谓中国式拍卖的独特现象。在利益的驱动和资本的指挥棒下,这种畸形的拍卖方式助长了中国当代艺术的功利心,使得在王广义、张晓刚、方力钧、岳敏君等人的身后,刻意为之的波普艺术、哗众取宠的行为艺术和极端颓废的玩世现实主义画风甚嚣尘上,远离了中国社会现实与艺术家的内心,成为拍卖市场的献媚者与艺术俘虏。■拍卖机构越级埋下隐患近日,著名艺术品收藏家林少蔚在其博客上疾呼:拍卖市场正在形成对艺术的霸权
    2023-06-08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现在还有哪些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3
      1、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2、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医疗成本仍居高不下,除少数富
    • 医疗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5
      医疗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 (1)病人有义务诚实说出他为什么为找医务人员帮助,尽可能地提供病史,告诉医生治疗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不说谎话,不要隐瞒有关信息,否则会影响病人疾病的治疗。 (2)在疾病的性质明确以后,病人有义务在医生指导下对自己的治疗作出负责任的决定。 (3)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 (4)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不能遵嘱应该有理由。但不能遵
    • 医患关系与和谐医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医患关系是人际关系的一种,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以疾病和医学技术为基础,以医学道德权利与义务对立为特征的一种特殊的双向人际关系。和谐医患关系是指在医学活动的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接成的和睦、融洽、相互理解信任的一种人际关系。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基础,而融洽的医患关系也能造就良好的心理气氛和情绪反应。从诊断、治疗到预防措施的实现,没有病人的合作是绝对难以
    • 民法中的法律关系有几种?哪几种?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30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可作如下主要分类: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
    • 医患关系存在的证明责任到底由谁负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第一种意见认为,医疗纠纷案件属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双方在知识结构、举证能力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此类案件如按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对于患者显然过于苛刻。 第二种意见认为,举证责任倒置是法律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原则下设定的例外,其适用范围应严格限定在法律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