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没可执行的财产有哪些情况
被告没可执行的财产有的情况:
1.被告人已经提前把财产转移了;
2.本身确实没有财产。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名下没有财产,只能等待有财产了才能执行。也就是说,可以在被告有财产或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再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想办法寻找,被告是不是有隐匿转移的财产,发现线索及时向法院反映。
二、被告没可执行财产怎么处理
被告没可执行财产处理的方式如下:
1.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下发强制执行中止执行通知并下发债权凭证;
2.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等;
3.当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可以再次恢复强制执行。
三、被告的哪些财产人民法院不能执行
1.绝对不能执行财产包括由立法规定的不可执行财产:
(1)被执行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财产。
(2)被执行人获得的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品。
(3)有关抚养子女的债权、赡养父母的债权,被执行人的基本保险基金。
(4)被执行人从事职业、技艺或手艺所必需的工具、物品和书籍,被执行人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2.相对不执行的财产是指一般不予执行,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满足特定条件情况下才能执行,通常是不作为执行标的财产。
(1)处于承包经营期限以内的土地财产权,只有在缺乏其他动产的情况下,才能独立于不动产单独予以执行。
(2)正在航空运输中服务中的航空器、航线上航行的船只,铁路运行中的列车,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法律特别授权不执行。
(3)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和物品。
(4)一些物品只能在特殊的时间执行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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