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结构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0 14:23:56 298 人看过

一、股东结构的分类有哪些

股东结构的类型有:

1.按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是否一致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按主体类型分为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3.按加入时间和公司地位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股东可否起诉其他股东或者董事

股东可起诉其他股东或者董事。

当公司违法经营,其它股东侵害小股东合法权益时,股东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将公司告上法院,这就是公司法股东告公司方面的规定。股东可以向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发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事件的赔偿。由于这里涉及股东的切身利益,股东作为原告最好请个律师。

三、股东未出资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股东未出资享有股东权利。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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