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回避的理由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0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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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3、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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