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能减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23:07 500 人看过

行政处罚罚款能减免。需要符合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等情况可以减免。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一般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主体。

值得强调的一种情形是,行政机关所设的派出机构或者职能机构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又如,《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此外,《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也属于这种情形。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行使职权、承担法律责任的内部行政机构就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如没有外部管理职能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决策咨询部门、内部协调机构等都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虽然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但是,它并不必然地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处罚权必须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授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不同的行政机关拥有不同的行政处罚权限,越权则无效。

一、减免行政处罚时,能将行政处罚减免到法律所规定的最底处罚标准

第一,要正确把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

第二,准确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条文。

第三,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

第四,掌握好尺度。

行政处罚的减免条件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因此,行政处罚款项的减免并不是人人都是有权利进行减除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实时。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来说,减免罚款不是主要目的,自己要认识到错误举措的反省才是最重要的。这样处罚的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才能规范更多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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