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8:52:31 201 人看过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属性不一样。具体而言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但是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式,因此不可以同时适用。

一、法律保全合同里的债权怎么约定

法律规定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指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什么指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免费或者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对债权人有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权利。撤销权和代位权是债务的保全措施,具有以下特点:

1、撤销权是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能直接行使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

2、撤销权是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不利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不得与债权分离。债权转让及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让。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主客观条件。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都能达到怎样的目的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保护债权人自己权利的目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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