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13:57 141 人看过

民事权利的范围: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主导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主导权是指主体可以直接主导和享受权利对象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属于主导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有效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4、民事权利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5、民事权利存在衍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

6、根据权利是否转让,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

民事权利的分类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对于民事权利的认定,是需要基于公民有关人身权利的相关事项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权益范围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有关权利的行使存在异议的,那么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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