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6:23:10 117 人看过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有下列注意事项:要注意竞业限制的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超过的期限无效;要约定支付补偿金的内容,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要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签订等。

一、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

一、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具体如下:

1、竞业禁止的时间是劳动者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的两年;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禁止合同中应载明的条款如下:

1、在职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

2、离职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

3、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原单位竞争;

4、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数量和方式;

5、离职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四、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提议协商解除,如果劳动者拒绝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必履行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劳动者单方解除或提议协商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解除,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的解除权只赋予了用人单位,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于法无据,不会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但这并不违反合同的公平原则,因为竞业限制条款就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知识产权、专利技术、销售网络等商业秘密而设计的。

二、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哪些人员

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非适用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规定的人员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三、合同到期要求签敬业协议合法?

如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那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如果单位没有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就不受竞业限制。

如果劳动者不属于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只是普通员工,那么劳动者不受竞业限制,即使双方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也是因为违法而属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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