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
《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是第三人。
如果债务人自愿参加代位权诉讼,其地位应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另一方面,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乏实体法基础。
其次,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清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无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代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问题。因此,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再次,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结论是,代位权诉讼中的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
地役权善意第三人
354人看过
-
表见代理中善意第三人的选择权
426人看过
-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啥意思,善意第三人的条件
465人看过
-
第三人代位求偿权代表着什么
207人看过
-
什么叫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位权
347人看过
-
为什么善意第三人撤销权无权处分?
487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第三人还是取得了所有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8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 1、处分人无权处分,且是有权占有; 2、受让人善意; 3、以合理价格。关键是,何时使用善意取得。甲将物委托乙保管,保管期间乙将东西卖给丙,乙丙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并交付。乙是无权处分人,合同效力待定,甲可以追认有效,合同为有效合同;甲拒绝追认,合同无效,甲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是丙不想返还,这时候丙就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的所有权。所以说,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必须是合同无效,无效
-
善意的第三人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9是指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在合法交易中不知道的已经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的占有人,非法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时出于善意的,可以依法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
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保护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婚姻法解释三:第三人善意买房,夫或妻不得要回新《婚姻法》第十七条最后一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一般情况下,夫或妻一方如需出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往往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出卖的情况。夫或妻单方出售房屋的行为与无权代理行为有着本质的不一样,似乎更类似于表见代理,由于夫妻关系的亲密性很容易使得善意的第三方相信卖房者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善意第三人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30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这里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例如:设甲欠乙1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为乙设立质押,但没有办理登记。质押期间,甲未经质押权人乙
-
代位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债务人的代位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5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造成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