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处宅基地可以分户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1:21:09 146 人看过

一、只有一处宅基地可以分户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4、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6、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三、宅基地如何买卖

宅基地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只能是本集体的人进行买卖,其他的人是不行的,而且自己的户口转移后,就不能进行继承了,也不能购买。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所有“一户多房”只能从一处宅基地获得补偿
    一、符合分户条件但不符合分户条件造成的“一户多房”在这种情况下,“新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程序。本次集体公告后如无异议,可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依法确认登记。这样,“一户多房”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补偿。对此,最高法也有相应的判例予以支持。最高法(2017)发审字第1126号“张×菊诉益阳县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中,对王×伟拥有两套宅基地的问题,最高法没有机械地适用“一户一房”原则,而是作出区分,保留其宅基地使用证。二是已经拥有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继承造成的“多房”可以得到合理合法的补偿。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不能通过继承获得,而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的原则,继承人可以取得房屋所在地块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在拆迁中,即使是“一户多房”,也能得到补偿。第三,由于管理部门的衔接
    2023-05-31
    174人看过
  • 一户一宅女儿能否分宅基地
    一、一户一宅女儿能否分宅基地一户一宅女儿是否能否分宅基地,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进行区别对待。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在其他地方已经取得宅基地的,不满足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一般不能否分宅基地。另外独生子女一般是不能否进行分户,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否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否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能否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二、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是一回事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一项工作内容,主要目的是明确农户宅基地的面积及权属,以切实保障农户对宅基
    2024-01-23
    119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一户一宅”,一户一宅是按户口本分吗
    一、什么是宅基地“一户一宅”宅基地“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户”是农村自然户而非农村承包经营户,“一户一宅”不再是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而是一户拥有一处住宅。宅基地的分配体现了严格的身份属性,农村村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内申请宅基地,而不能到其他乡村内申请宅基地。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确保每户农民都能得到一处安身之处,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民心,符合人们朴素的公平观念,也实现了农村基本的社会保障。二、一户一宅是按户口本分吗一户一宅是按户口本划分,也就是按照家庭划分。“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一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一户一宅”的具体法律条文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该部
    2023-05-16
    488人看过
  • 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两个户主如何确权
    一、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两个户主如何确权1.可以分别确权。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那么两户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各自的宅基地面积,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在自己的名下;2.有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住了两户,各自不知道自己的面积有多少,协商也达不成一致意见,在各不相让的前提下,就属于民事纠纷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不确权,待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3.两户协商,一户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两户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那么一宅两户的,两户可以在一起协商,一户对现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给放弃确权的那一户适当的补偿。放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再向村集体申请一处宅基地来建设使用,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这样既可解决一宅两户的问题,而且两户都有宅基地
    2024-01-25
    422人看过
  • 拆迁一宅多户怎么分配宅基地
    一、拆迁一宅多户怎么分配宅基地在拆迁过程中,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其使用权。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都是合法所得,那么这些房屋的所有权人都有权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1.在分配时,村集体会考虑各户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尽量做到公平合理。2.也会尊重各户的意愿,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二、一宅多户拆迁如何补偿在一宅多户的情况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对宅基地的补偿和对房屋的补偿。1.对于宅基地的补偿,通常按照法规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多出来的宅基地则享受不到市场价补贴。2.对于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是合法的,那么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都可以按照集体补偿标准获得补偿。三、拆迁补偿计算公式及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通常为:房屋拆迁补偿价=装修费+搬迁费+奖励费+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在具体操作中,各地会根据当地
    2024-07-30
    455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一户一宅”
    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1、一户一宅政策分类试点政策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等方式,落实一户一宅;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农区: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以户有所居落实一户一宅的住房保障功能;对没有新增债基的可供分配的地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宅基地政策。2、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
    2023-03-27
    344人看过
  • 宅基地一户一宅,宅基地一起多出来怎么办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举措,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并给于一定补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按证算是怎样的政策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
    2023-07-22
    247人看过
  • 分家可以分宅基地吗?
    宅基地一般不可以分割。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农村土地征收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可以申领另外一块宅基地,宅基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定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
    2023-03-12
    303人看过
  • 儿子与父亲分开户口可以有两处宅基地吗?
    可以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分开户口就可以各自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宅基地能给子女过户么可以过户,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转让。宅基地是不能向城镇居民转让的,尽管宅基地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与一般物权又有很大不同,其毕竟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转让应该予以严格限制。二、农村户口迁走后是否还有宅基地农村户口迁走后,是没有宅基地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个人只是拥有其使用权,所以一旦迁出了户口即不再是村集体成员,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非本集体的农村村民;2、已拥有一处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3、农村村民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三、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家庭还是个人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
    2023-03-02
    187人看过
  • 宅基地可以二户一个大院吗
    宅基地可以二户一个大院,具体要求如下: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5、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一)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主体如下: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
    2023-03-29
    34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为什么只能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一:土地的利用率不同在农村,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小院子,每处房子占据一块儿地皮。然而,城里的建筑以高楼居多,土地的利用率比较高。所以,与城里相比,农村的宅基地就显得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政策规定,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二:占据的空间不同农民使用宅基地建房是使用了整块宅基地,且只建造了一所房子;而城里人所住的房子却没有对应的地皮,在其房产证明上也只是证明房子的面积
    2023-05-05
    46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只能拥有一处
    在我国,为了保护农民的住宅需求同时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施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即: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农民因为继承等原因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即使其中的一块损毁了,农民也并没有失去其安身立命的场所,这种情况下,是不再分配宅基地的。具体到实践中,宅基地、房屋损毁之后,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有的是原址重建,有的是按照规划集中自建,国家和当地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以成都为例,被灾害毁掉住房的农户在国家专项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自建补助。农村宅基地使用人都拥有哪些权利(一)拥有宅基地上建房、添加附属设施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民,农民就依法取得了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建造如厕所、猪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也可以种植花草树木等等。(二)拥有无偿永久使用权利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有无偿使
    2023-08-06
    83人看过
  • 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吗
    一、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申请宅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二)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三)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宅基地收回的情形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3-04-30
    90人看过
  • 分户没有宅基地怎么能申请新的宅基地?
    一、分户没有宅基地怎么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分户没有宅基地在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能申请新的宅基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二、哪些宅基地不能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
    2024-01-15
    5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宅基地过户只有空地可以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0
      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
    • 只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宅基地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1、只有土地证是不能过户的,需要先办理房产证,然后再进行过户。 2、房产过户指的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 在农村,在同一个村只有一处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
    • 一户多宅,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3
      农村“一户多宅”,顾名思义,是指农村一户村民拥有有多处住宅,但是农村一户村民拥有多处住宅和“一户多宅”的概念还是有区别的,当前全县开展的“一户多宅”整治工作中涉及的“多宅”,不是指对所有拥有多处房屋的现象都进行整治,而是指对多处房屋中有违反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村住宅进行整治。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已拥有
    • 宅基地分户之后可不可以分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
      1、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