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16:26 174 人看过

有偿合同不一定为双务合同,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也不一定为单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为要物合同,与诺成合同为一组分类。

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由于“实践性合同”的介入,使一部分有偿合同成为单务合同。

在我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无偿借款合同双方无对待给付关系(即无对价给付关系),自然不能成为双务合同。有偿借款合同的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它使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对价给付行为成为使合同生效的“成约行为”,而不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行为”。

因而,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它无须适用合同抗辩制度。有学者认为:“一个契约的法律性质究为双务契约与否,应就其双方当事人实际上是否负有互为给付关系而定,不应因其是否为要物契约而受影响。依传统见解的思考方法,倘‘民法’规定:”租赁,因租赁物之交付,而生效力‘,则租赁契约亦将成为片务契约矣!此种思考方式纯从形式而立,忽略于互为给付的实质上关系,是否妥适,不无研究余地。“倘若不将双务合同的区别标准定位于是否对价义务关系,而定位于是否对价给付关系,则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本质区别。因为,对价即代价。有偿合同双方的给付互为代价。于是乎,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虽有许多共同点,但是合同的抗辩毕竟只适用于双务合同。

“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这一命题不能成立,“所有的双务合同亦均为有偿合同”这一命题则可以成立。因而,双务合同可适用有偿合同的一切规则。三、单务合同的含义既然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立概念,既然双务合同的本质是双方存在对价义务关系,那么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赠与合同、借贷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已为学理通说。如果按照“互负义务说”、“权利义务关联说”、“对待给付关系说”之观点,赠与合同、借贷合同均为一方只有权利而无义务,另一方只有义务而无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单务合同一定是无偿合同吗,常见的单务合同有哪些
    一、单务合同一定是无偿合同吗单务合同不一定都是无偿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如下: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二、常见的单务合同有哪些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都属于常见的单务合同。《民法
    2023-05-06
    449人看过
  •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以及单务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在于: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二、单务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
    2023-06-27
    490人看过
  • 单务合同可以不履行吗,和无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单务合同可以不履行吗单务合同不可以不履行。如果没有法定事由,不履行单务合同的,是一种违约行为。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义务,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由于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非因一方当事人(如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债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也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因不再有合同义务,因此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如果对方已经履行的,则应将其所得返还给对方。在单务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同时也违反了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对待履行或返还财产。单务合同违约并不需要像双务合同那样承担违约风险,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也不同,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违反合同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的,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二、单务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单务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关系可以理解所有无偿合同都是
    2023-05-06
    170人看过
  • 单务合同公平原则,单务合同都是无偿合同吗
    一、单务合同公平原则单务合同的公平原则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显失公平是在合同订立之的时候双方的权利义务差不多相同公平是相对的平是相对的,在合同订立之的时候双方的权利义务差不多相同,就是公平。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二、单务合同都是无偿合同吗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
    2023-05-06
    56人看过
  •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原则
    理解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理解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根据不同的判断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依 据 合 同 双 方 权 利 与 义 务 划 分根据素材2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然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前应仔细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另外,根据素材2中的第一百八十七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
    2023-09-19
    113人看过
  • 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哪一种
    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订立赠与合同时应由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送给受赠人,受赠人需要表示同意接受。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赠与合同成立。一、民法典中的赠与合同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二、赠与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三、赠与合同中债务人是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
    2023-06-25
    291人看过
  • 劳务关系辞退有补偿吗,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劳务关系辞退有补偿吗有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不可以同时是自然人,也不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必须雇方是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可
    2023-04-19
    359人看过
  • 劳务合同跟职务侵占有关系吗?
    一、劳务合同跟职务侵占有关系吗?有关系,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成立职务侵占罪。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只要符合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就成立了。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2023-04-20
    413人看过
  • 什么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有哪些
    有下列类型: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一、赠与合同没有公证公证能撤销吗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但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商业活动中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何不同商业活动中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1、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三、签股权赠与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签股权赠与合同注意
    2023-04-10
    354人看过
  • 买卖合同能否分为双务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第六百四十六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吗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
    2023-08-18
    324人看过
  • 单务合同可以写为无偿合同吗
    单务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原则上单务合同是无偿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单务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
    2023-03-14
    54人看过
  • 单务合同有哪些,合同制双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常见的单务合同有、无偿赠与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一、双务合同包括哪些双务合同是普遍存在的合同类型,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权利义务的对应性,即一方权利的实现有赖对方义务的履行,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义务的场合,各方的权利才能对等实现。双务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类型。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二、合同有哪几种类型合同类型有哪几种: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2023-03-20
    109人看过
  • 单务合同无偿合同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由于“实践性合同”的介入,使一部分有偿合同成为单务合同。下面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例作一简短分析。在我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无偿借款合同双方无对待给付关系(即无对价给付关系),自然不能成为双务合同。有偿借款合同的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14,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它使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对价
    2023-03-21
    140人看过
  •  单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否为双方互负债务的关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仅负有归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且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相比之下,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时并不一定已经履行了借款本金的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后,借款合同才会生效。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即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仅负有归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且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相比之下,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时并不一定已经履行了借款本金的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后,借款合同才会生效。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即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借 款 合 同 中 , 借 款 人 需 要 履 行 哪 些 义 务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借款人需要按
    2023-09-07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4
      单务合同的概念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双务合同的概念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
    • 什么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三种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互易、租赁等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如委托。双务合同、标准合同。第二,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单
    • 单务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7
      一、单务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单务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关系是,无偿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 3、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等给付关系。二、无偿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 无偿服务合同关系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1
      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予某种利益,而不要求支付任何形式代价的合同,就是无偿服务合同,这类合同又称恩惠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不需要受偿方承担任何的义务,只享受相应的权利就可以。
    • 买房单合同与双合同是什么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30
      就是政府屡禁不止的“阴阳合同”。 阴-实际的合同,阳-拿给银行、税务等机关的合同。 假设实际成交价150万,银行要求首付至少要3成,如果按实际金额来,最高贷款七成105万,必须准备45万首付款,。这时,悄悄的再签署一份200万的合同,用它来向银行申请贷款七成140万,表面上需要付60万的首付。但实际你只需要支付150-140=10万的首付款。大大降低买房压力。 风险有三点:1、银行不认可。市面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