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有哪些情形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40:12 338 人看过

1、证人证言有以下这些情形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九条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第九十条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

(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

(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

(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五)询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

一、证人证言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吗

证人证言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1)、证人知道案件的情况,证人依法出庭作证的,其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2)、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证人证言有什么特点

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

(1)它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阐述,而不是推测或分析意见;

(2)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所以,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证词更客观;

(3)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感知或传闻情况的反映,所以,可能受到证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

(4)证人证言的来源和证明的问题范围十分广泛,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一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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