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行为是否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9:23:48 177 人看过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再者,事故当时人没事,不代表后续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若事后伤者觉得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治疗,再报警的,仍有风险被认定为逃逸。

小刮擦不知道算逃逸吗

车辆发生轻微刮擦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的情况离开了,不算逃逸。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入罪型逃逸行为与量刑型逃逸行为?
    一、入罪型逃逸行为入罪型逃逸行为是指将逃逸行为作为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要件,换言之,如果肇事者肇事后没有逃逸行为,其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关规定,入罪型逃逸行为包含以下两种情形:1、将逃逸行为作为事故责任认定根据的情形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要以分清事故责任为基础,且以行为人承担同等以上的责任为入罪要件。对于驾驶人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违法行为与交通肇事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次要责任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在没有逃逸时,都无需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但在以上情形下,若肇事者有逃逸行为,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肇事者需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从而使本无需负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行
    2023-04-05
    360人看过
  • 私自转租行为是否犯法?
    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与之订立转租合同的,应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误信承租人的转租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才应对次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并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转租为非同意的转租时起,即应赋予承租人的转租合同解除权。二房东自私转租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租房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
    2023-07-12
    100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的一种
    一、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侵权行为,是因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构成一般具有四个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性、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三、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有下列后果:1.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要承担行政责任;3.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
    2023-06-14
    196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是哪一种行为
    行政行为撒销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若是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使相应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撒销是针对一般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而言的。一、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法律后果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情形,法院应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如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情形,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二、许可证撤回与撤销的区别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行政行为的撤回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行政许可所的依据发生变化,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将已作出的行政许可予以撤回,而行政行为的撤销一般是由于在作出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其次,四者作出的程序不同,通常在实
    2023-06-28
    237人看过
  • 肇事逃逸行为是否为保险免责范围?
    律师解答:不属于交强险免责范围。交通肇事逃逸的,不属于交强险免责范围。交强险的免责条款有四条,交通肇事逃逸不在其中。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4-04-20
    374人看过
  • 逃逸行为是否构成间接伤害罪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杀人后逃逸是直接故意伤害而不是间接伤害。杀人之后逃逸有以下判决:故意伤害其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伤害他人,并且导致人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肇事逃逸罪是否会影响子女肇事逃逸罪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子女,曾经犯罪的人员会处于监控之中,小孩以后工作后,涉及到重点、保密、参军入伍、考国家公务员都有影响。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七种条件。第一,具有中国国籍。第二,年满18岁以上。第三,拥护宪法、拥护党和社会主
    2023-07-01
    110人看过
  • 剐蹭是否也算肇事逃逸行为
    一、剐蹭是否也算肇事逃逸行为车辆刮蹭跑了属于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驾驶机动车撞车肇事逃逸需要扣十二分。一般的轻微事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扣十二分。但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肇事司机逃逸责任如何认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4.
    2023-11-27
    325人看过
  • 公司私自变更法人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吗
    一、公司私自变更法人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吗公司私自变更法定代表人是违法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后再进行变更才是合法的。而且变更法定代表人后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不是个人公司法人不是人。公司法人并不是真实存在,具有生命体的“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024-01-20
    288人看过
  • 打人是否是一种暴力行为?
    如果此病人是属于完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在事实打人杀人伤害行为时完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的行为,即此大人善人行为事实是在无意识的发病情况下实施的,那此时此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也就是说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家人不承担其刑事责任,即家人不会坐牢的;但是对于对方起诉的民事侵权,还是必须要赔偿的,即监护人是需要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意打人未遂故意殴打未遂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要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执行。殴打、故意伤害他人的,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伤害造成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2023-07-06
    468人看过
  • 私自强拆偷拆是哪种违法行为?
    一、强拆偷拆是哪种违法行为?私自强拆、偷拆为侵权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起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强制拆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24
    477人看过
  • 顶包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顶包”现象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在刑法对于逃逸行为的规定中,以下五种情况都应视为逃离现场:1.驾驶人员将受害者护送到医院之后,自行从医院悄然离去;2.在事故发生后,司机在事故中负伤并被送进医院接受救治,然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偷偷离开了医院;3.司机躲藏在事故现场附近伺机而动;4.虽然处于事故现场或者医院环境之中,但是司机却故意隐瞒自己真实的肇事者身份;5.在事故发生后,司机让他人假扮肇事者来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8-16
    79人看过
  • 私自扣车的几种违法行为
    需要扣车的违法行为有: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的。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一、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有哪些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3、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4、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违反停放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
    2023-04-04
    295人看过
  • 抽逃资金罪的逃逸行为是什么
    抽逃资金罪的逃逸行为是什么?
    2023-05-07
    77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会为肇事逃逸者的行为赔偿?
    劳动争议发生后,经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具体而言,当事人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申请仲裁的日期。仲裁委员会在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
    2023-07-05
    29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交通事故逃逸是什么行为,肇事逃逸是什么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交通事故后构成肇事逃逸的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
    •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行为的行为表现为哪些行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是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
    • 肇事逃逸交强险拒赔吗?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30
      肇事逃逸的交强险拒赔:《交强险条例》没为保险公司免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顶包是否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0
      在刑法中,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逃离现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 将被害人送至医院后,自己逃离医院; 2. 在事故中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擅自离开医院; 3. 藏匿在事故现场附近; 4. 在事故现场或医院中,隐瞒自己的肇事者身份; 5. 让他人顶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私自阳台种植罂粟是什么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私自在阳台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 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