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与债务负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4:14:45 365 人看过

婚姻多源于情,多了于钱。很多夫妻面临离婚边缘时,不但没有了任何感情,反而有很多对彼此的恨,在面临离婚时,又习惯性的把这种恨转化为多分割财产、少负担债务。

这部分是离婚案件中的重中之重,原则是区分出财产和债务范围、财产是共同的还是单独的、债务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真实的债务是共同的还是单独的。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

实践中,有很多夫妻面对离婚僵局时选择了分居,其中留守家庭的一方往往是被动离婚的一方,也是陷于劣势的一方。建议这些朋友:不要因为怨恨、埋怨冲击了理智,无论是想缓和夫妻感情还是直面离婚,都不应让离开家的一方犹如断了线的风筝,失去联络和控制,而应该积极密切的关注其动向和现状以及共同财产的变化,做到以不变应万变,方能在离婚之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涉外民法典律风险

1、长期分居,杳无音讯

有的人抱着能去国外的目的结婚,想以夫妻的名义办理赴外签证。由于签证一直遭到拒签,双方的感情开始破裂,后来逐渐失去联系。聚少离多的日子持续多年后失去了联络,只能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均为外籍,婚姻缔结地在国外,由于管辖权的限制,国内法院和所在国法院都不予受理,导致当事人无法离婚。

2、涉外离婚,相对复杂

涉外离婚如一方系外籍人员以及一方或双方居住在国外的,存在离婚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问题。不知道配偶下落,法院必须先行送达,送达没有回执则需要公告。一些国外当事人即使接收到了应诉通知和传票,也不理不睬。于是一个离婚官司持续一年半乃至更长的时间也属正常。除了费时,虽然我国与有些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但在实际送达过程中,当事人还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涉外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是外籍人士,国内一方在起诉时还需要将相关法律文件翻译成所在国的文字后再送达,而且必须在指定的专门翻译公司翻译,并由翻译公司盖章确认。高昂的费用也使一些离婚诉讼当事人难以承受。

3、财产分割,难以落实

另外,涉外离婚中财产分割也是较大的问题。按照国际私法原则和国家主权原则,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法律,也就是说夫妻在国外的房屋、门面之类的不动产,如果在国内离婚,需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果遇到一方恶意转移、隐匿共同财产,国内一方面临的争取自己财产的阻力则更大。同时,国内一方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对国外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的财产提供充分证据,致使在国外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影响对国内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起诉离婚需要有什么条件

一、起诉离婚要哪些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从事实上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

婚姻基础,就是看婚姻关系建立时未婚男女双方的感情真实状况。应该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等反映出来。看婚姻基础主要是看双方结婚是自主自愿的,还是父母包办强迫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还是以金钱、地位和才貌为目的;双方是通过恋爱充分了解而结合的,还是一见钟情的草率婚姻;是出于真心相爱,还是出于同情、怜悯、感恩、虚荣心而结合的;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还是失身怀孕,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结合的等等。这些因素对婚后感情和离婚纠纷产生的原因都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然,有的未婚男女,结婚时感情不好,婚姻基础很差。

2、看婚后感情

婚后感情是指男女结婚以后的相互忠实、敬重、喜爱之情。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应该是婚后感情衡量的一个法定标准。主要从产生纠纷的具体情况,如发生纠纷的次数、程度、后果;男女各方的生活作风、性格爱好,以及家庭关系;婚后感情的发展趋势,分析婚后感情是向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向坏的方向发展等方面来综合判断。

3、看离婚原因

实践中,离婚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单一的,有的是复杂的原因;有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问题,也有实际生活问题;有第三者的干涉,也有当事人一方为达到自己目的而制造的虚假现象。因此,在查找离婚原因的时候,要去伪存真,找到离婚的真实原因,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和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4、看离婚时夫妻关系的现状

看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精神层面,夫妻双方在思想意识方面还有没有家庭概念,是不是具有经营家庭生活的意愿,夫妻双方有没有维持正常的两性生活。二是物质层面,夫妻双方是否还一起生活,一方的收入是否还拿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5、离婚诉讼过程中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夫妻双方还有没有争取夫妻和好的意愿,并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有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或者拖延对方,口头上不愿离婚,实际上并没有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和付诸行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二)从法律规定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重婚行为不仅违反民法典,而且触犯刑律。存在重婚情形的,无论是原告重婚或者被告重婚,追究刑事责任后,如果调解和好无望,则应该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我们认为无论提出离婚的原告是有过错一方还是无过错一方,都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准绳。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不能因一方有过错而判决强制维持其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而将判决不准离婚作为处罚有过错一方的手段。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通常情况下,提起离婚的一方是受害方,在家庭中处于被侵害的地位。如果另外一方进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经法院调解,被受害一方不予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应尽的家庭义务,而导致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这一规定时,必须注意应当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

(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民法典规定的一个兜底条款。我们认为,其他情形主要应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四、离婚起诉的程序: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离婚时如何合理分割负债与夫妻共同财产
    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所负债务若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夫妻共同债务,需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一方所负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由该方自主偿还,另一方无需偿还。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
    2023-07-16
    269人看过
  • 债务人与担保人能否一起分割债务?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与担保人能不能分割债务,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一、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为,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或者担保人追讨欠款。二、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3-03-27
    265人看过
  • 离婚有负债的怎样财产分割
    当离婚时债务的性质难以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一方能够证明在债务关系产生时,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该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不能推定为共同债务。一、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离婚后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然需要还,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用还。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二、有债务官司期间能不能离婚有债务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婚姻关系
    2023-03-21
    463人看过
  • 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与债务分割问题
    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民法典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0
    336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分出巨额债务
    深圳的马女士与丈夫陈先生离婚,按照法院判决马女士本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财产近300万元,不料却因一桩从天而降的借款纠纷,马女士不仅对婚内财产分文未得,反而要与配偶共同承担52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离婚双方在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对共同债务也应共同承担。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到底有多少陈先生为深圳市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而马女士也为深圳市政府公务员,两人均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并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儿子。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在共同生活近20年后开始亮起红灯,并于2004年5月走到尽头。2004年5月10日马女士正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审理,法院于2005年6月21日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并依法对两人婚内财产进行了平均分割。依照判决,马女士可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折合人民币近300万元,这其中就包括陈先生在2004年4月12日未征得马女士同
    2023-04-22
    260人看过
  • 合并债务负担分担方案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合并的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4、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
    2023-07-06
    262人看过
  • 债务婚前债务婚后怎样分割财产
    1、一般而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另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3、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时,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你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你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能够证明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此来抗辩。上述即为婚前财产婚后债务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2023-03-03
    329人看过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能对外承担债务吗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一般能对外承担债务的,但相对人知道该协议约定且同意的除外。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若无第三人参与,该协议仅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一、第三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办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第三人不履行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债务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签订婚内协议有无法律效力婚内协议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1)协议双方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
    2023-02-26
    58人看过
  • 清偿对外债务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冲突?
    当已确认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在执行实践中,常常出现共同债务未清偿前,共同财产已分割的情况。(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有人认为,在共同债务未清偿前就分割共同财产,不管通过何种途径,都有逃避共同债务之嫌,因此主张撤销登记机关的协议离婚登记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以保证共同债务纠纷案件将来得以顺利执行。本网认为,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的离婚法律
    2023-04-22
    200人看过
  • 离婚后从新要求分割财产,那么负债也会分割吗
    一、离婚后从新要求分割财产,那么负债也会分割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不包括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
    2023-03-29
    63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配与负债清偿指南
    离婚财产分割债务的方式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
    2023-07-11
    280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夫妻离婚的,对于债务在分割之前,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一方自己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什么证据能证明是个人婚内债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确定为婚内个人债务:(一)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二)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
    2023-03-05
    261人看过
  • 债务承担和财产分割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进行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后所得财产在分居期间由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的,分割时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但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多付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在对个体工商户债务进行清偿的时候,我们首先应当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不同情况下承担债务的情况不一样。当出现纠纷时,当事人最好咨询一下律师,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是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
    2023-07-07
    25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与债权债务的关系有什么区别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次上诉会怎样进行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财产的话就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情况进行判决。我国《民法典》有如下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023-03-10
    187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债务承担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
      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负担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5-28
      家庭现共有位于XX路38号附2号1-1房屋一套及加工面条设备(共计人民币13万元)由被告所有,被告补偿原告人民6万5仟元。同时因购房所借人民币2万 1仟元原、被告分别承担1万零5佰元。加之被告父母全家因三峡移民迁到了山东省,现被告在XX地区举目无亲,被告离婚后也无房屋居住,根据“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
    • 夫妻负债分割财产如何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4
      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兼顾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如果不离婚,原则上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2022年夫妻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分割时一般归各自所有; 3、书面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5、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应给予适当照顾。
    • 2022年债务人与担保人能分割债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依据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与担保人能不能分割债务,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