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可以劳动签订合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7 23:52:57 425 人看过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劳动签订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二、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很多用人单位试图用签订试用合同的方式来规避求职者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当中所应当享有的劳动权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只签订试用合同的话,则就是违法的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分公司是否可以劳动签订合同

一、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下变更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外地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外地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外地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利义务。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
    2023-04-29
    293人看过
  • 是否违法签订两家公司的劳动合同?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允许职工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前提是不影响本职工作。如果因为兼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法律法规做出了赔偿规定。劳动者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的可能性不是一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来说,一名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冲突,但是存在特殊的情况。实际中,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2023-07-03
    66人看过
  • 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
    一、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总公司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总公司名下的子公司,那么是独立法人,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
    2023-06-02
    103人看过
  •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起诉总公司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告总公司的。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告总公司。一、总公司能使用分公司注册资质吗?我们都知道,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公司显然不能参与项目招标并与承包商签订项目合同,否则被视为违法;此外,总公司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的行为也是一项非法分包行为,因为该分公司没有建筑资质。总公司中标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移交给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实质上,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的施工建设,导致违法分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包商的违法分包或违法转包建设工程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总之,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最
    2023-03-13
    26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签订几年
    一、劳动合同可签订几年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
    2023-04-15
    166人看过
  • 公司法人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一、公司法人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如果公司是国有企业,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由上级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人事权在上级或母公司,按理说,你的管理关系应在上一级组织。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不一定需要缴纳社保的,但公司里面至少要有一个人缴纳。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和谁签订劳动合同呢?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认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
    2023-04-29
    221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一、劳动者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分公司虽然可以单独的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但分公司又不是总公司的部门,其取得营业执照后成为市场主体。二、劳动者怎么签订劳动合同?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4-04-07
    2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与分公司签
    一、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与分公司签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
    2024-01-07
    117人看过
  • 2024是不是可以分公司签劳动合同
    一、是不是可以分公司签劳动合同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
    2024-02-03
    12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2023-06-23
    74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不可以。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各项权益,国家也是制定了劳动法,并且要求双方一定要在确定劳动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劳动者出现了意外情况后,也是可以通过社会保险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情况来确定。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1、法人这两个字有两种可能:公司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这里的法人你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他只是在需要签字或有重大决定时代表公司而已2、董事长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身份应该是股东;而经理是由股东聘请的,所以不必然是股东,可以不是股东。所以,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讲可以不是股东。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根
    2023-07-03
    51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可以签订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
    2023-05-07
    462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规避责任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有:1、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每月2倍的工资补偿;2、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
    2023-06-30
    439人看过
  •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不是签订即生效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不是签订即生效劳动合同签订即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法律规定是哪些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
    2024-01-24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跟分公司签订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2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七条【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法规定是否可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0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法规定是存在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与所属的企业进行协商解决进而维护自己的额权益,不够在形式上,分公司即使可以已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必须按照本公司的有关章程来操作,否则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 合同是否可以跟分公司签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3
      1、可以。 2、如果分公司已经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因为合同发生了纠纷后也是需要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
    • 调动到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是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受理和处理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先签订合同中的公司盖章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如果A、B公司都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话,要先解除A公司的合同,再签B公司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才有效。 三、工龄的概念太笼统,对劳动者来说比较重要的是本人工作年限、本企业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本人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的从业时间,与工龄相同;本企业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某一单位的从业时间,这与经济补偿等待遇有密切关系;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