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所以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并要求双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其目的主要在于限制用人单位因随心所以增加劳动者工作及生活成本等。
公司为了能够随意调动员工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将工作地点确定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企图让员工在遭遇调动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无疑属于回避公司的主要义务。
对此,《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另一方面,从合理性角度上看,可以不受工作地点为公司业务覆盖范围内的约束。
对于过于笼统、过分宽泛劳动地点的界定,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经营管理需要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便利来综合考量。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劳动者不同意调岗降薪有什么办法解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予以明确说明: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的话,需要经过双方协议并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但是如果公司想要强制进行的话,员工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二、怎样应对公司单方面调岗
(一)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企业可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
(二)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四)女职工在孕期的,企业可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五)按《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可调整工作岗位
(六)脱密期企业可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七)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的调岗
如果企业的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的规定要求,员工拒绝岗位调整,企业因此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在此情形下,依《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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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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