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0:01:08 123 人看过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办结婚证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求双方填写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书面声明,如果男女方隐瞒了相关事实,就算领了结婚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而且近亲结婚造成的影响是比较恶劣的,特别是对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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