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资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4:10:43 460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需要同时适用《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三部法律。清算程序包括确定清算方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委员会按协商原则处理事务,并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是企业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投资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然而,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自行清算呢?根据《公司法》第181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经公司权力机构决议通过,提前解散公司。但是,在法律层面上,与《公司法》同一位阶的三部外商投资企业现行法律仍然有效,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自行清算需要同时适用《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三部法律。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确定清算方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以及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或涉外仲裁活动等程序。清算委员会需要按照协商原则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经公司权力机构决议提前解散公司。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同时适用《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三部法律。清算程序包括确定清算方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业务、财产评估、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委员会应按协商原则处理事务,并提交相关方案,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备案。在清算过程中,需谨慎处理各项事务,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外企清算】概述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一般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的,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应当在企业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对外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主管机关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组的清算费用从企业现有的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履行下列职权:一、召集债权人会议;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三、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四、制定清算方案;五、追回债权和清偿债务;六、分配剩余财产;七、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清算组对清算结果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支付清算组的清算费用;二、支付拖欠的职工
    2023-06-09
    492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再投资的税收策划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新办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定期减税、免税,以及再投资退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再投资退税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按其投资方式的不同,获得的退税利益也有所不同,这就相应地带来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细则的规定,外商进行再投资并获得退税的优惠处理办法有以下两种:一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新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不包括地方所得税部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另外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二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
    2023-06-07
    14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破产清算步骤概述
    本文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包括四个步骤。首先,在法定解除事由发生后的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其次,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以便债权人申报债务;接着,在债务、债权和财产清算完毕后,清算组需制定并报告清算方案给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最后,执行清算方案。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在法定解除事由发生后的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以便债权人申报债务;3.在债务、债权和财产清算完毕后,清算组需制定并报告清算方案给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4.执行清算方案。 完 整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程 序 解 析标题:完整外商投资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解析一、外商投资企业破产清算的意义1. 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可以消除企业的负债,使各方利益得到妥善维护;2. 减轻企业债务压力:有利于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缓解企业经营压
    2023-09-06
    226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也能节税
    众所周知,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获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而非生产性领域一直是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因此,给予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不多。那么,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能开展筹划节税吗?当然可以。首先来看税收优惠政策。目前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1.税收减免。主要是直接的减税或免税:例如:《外面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在经济特区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
    2023-06-07
    372人看过
  •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出资及清算具体应用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出资及清算具体应用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商法字[200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以下简称《出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1997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7]第2号)和《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6]第2号)三部行政法规在规范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促进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我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实践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与执行上述法条相关的棘手问题。例如,当外商投资企业合营各方就缴付或缴清出资问题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审批机关应如何适用《出资规定》
    2023-06-09
    361人看过
  • 外商投资所得税怎么计算
    外资企业以及来源地为国外的企业所应承担的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金额进行计算,适用的税率上限为30%。同时,地方性的税务制度同样会对这些企业的应税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缴,对应的税率为3%,这两部分制度加起来总计为33%。当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尚未设置机构或场所,而获取自我国境内的营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用以及其他形式的应得收入等情形时,或者即使在中国境内设有专门的机构及场所,但上述由该机构和场所所获得的应得收益与实有机构并无直接联系时,那么这些外国企业将适用20%的纳税比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在外商投资企业来自于中国以外的所得部分,如果经依法征收税款后收入已经在海外缴纳,在其汇总纳税时这些已交的税款可以从应纳税额中予以扣减。然而,这种抵扣额度不能超出按照我国税务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应纳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
    2024-04-24
    12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是否废止了
    一、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是否废止了《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二、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破产清算经济赔偿金怎样计算?
    一、外商投资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外商投资企业普通清算中的基本法律问题在2008年之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中外合作企业(以下合称“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全部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均遵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下简称《外资清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由于该《外资清算办法》对各清算步骤中所需的实体以及程序性要求均列有明文规定,在实践中极具可操作性,因此根据以往的清算经验,一般来讲,只要严格按照《外资清算办法》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均可顺利完成其清算程序。不过,随着《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516号国务院令)于2008年1月15日的颁布实施,《外资清算办法》被完全废止。而代替其实施的《公司法》中涉及清算的条款仅区区十一条,相比《外资清算办法》五十一条的规定,详尽度一下减少了百分之八十。更为重要的是,《公司法》作为一部
    2023-03-27
    25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 再投资企业 性质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企业性质?1、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规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的,则无办理审批手续,直接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该法规的第八条,工商行政部门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企业类别栏目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该法规第十五条第一款亦有类同规定。因此,该企业并不具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属于外资企业。2、根据该法规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款,所设立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根据该法规第十八条的规定,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审批机关向申请人下发批准文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因此,若外资比例达不到25%的,则为内资企业;若外资比例达到25%的
    2023-03-23
    400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追加投资采用哪种方式更划算
    某外商投资企业是1996年12月底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700万美元,企业取得了预期的投资效果,投资五年来实现税后净利润800万美元,目前企业正处于成长期,企业投资人准备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从税收的角度讲,该企业的投资人应如何操作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明确从2002年1月1日起,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商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享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这样,该外商在华追加投资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追加投资的资本用于重新注册一个新企业;二是变追加投资为税后利润再投资;三是在原企业的基础上追加注册资本。这三种方案哪一个更合适呢?为了帮助投资者弄
    2023-06-07
    193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税务问题
    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税务问题。一是,清算委员会作为清算期间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将对企业所欠缴的所有税款进行清理和追缴,包括企业在经营活动期间的所有税项的汇算清缴,包括极其广泛复杂。经过确定的所欠税款,将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予以清偿。二是,清算本身也可能产生新的税赋,例如财产清理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理应当依法缴纳流转税;员工的补偿费用需由企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等。一、经营期间欠缴税款的清理(一)欠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清理1.税收减免期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所得税法》)中的一些税收优惠,比发达国家和其他部分发达国家更加优惠,使得外商投资者普遍收益。《所得税法》第八条对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还有两免三减半的的优惠,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实际的经营期限少于十年,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普通清算的期限
    1、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营终结;2、审批机关批准期内解散;3、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决定企业经营终结。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的期限从上述三种情况开始之日起自向企业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清算工作在规定的最长期限180日内不能完成,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委员会应在距规定清算终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前向企业审批机构提出延长清算期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长清算期限。经申请批准延长的清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申请延长清算期的申请,只能申请一次。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期间,应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023-06-06
    27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关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颁布日期】1995.07.09【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1995.07.09【正文】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门:为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间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做好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机关检查监督。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企业董事、债权人代表组成,也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律师参加,主管财政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派人进行监督。企业宣布破产,转入破产程序清算。三、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会计报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处理意见,提请董事会通过,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清算委员会宣布清算,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在规
    2023-04-24
    221人看过
  •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实务
    北京天中北京事务所金伊燕一、清算原因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陆续有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经营,提前清算。由于投资各方不能就停止后的资产、债务分担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职工安置不能落实、律师人的债务清偿没有结果、企业应向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手续工作停滞,资产在投资者的争议中闲置。法院的判决、仲裁委的裁决因多种因素不能得到执行引起社会经济秩序出现混乱,有些外商投资者在境内向领导或主管部门告状。通过律师诉讼、仲裁无望的情况下,又通过境外的媒介抨击大陆的投资环境。二、清算依据北京外经贸委在致力于改善北京的投资环境,积极调解投资者纠纷的同时,力争依法行政。1993年7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外经贸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特别清算工作有了法律依据。三、清算结果从那时起,在外经委的领导下,我们开始特别清算实务,现完成80余家。已经完成的特别清
    2023-06-0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 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收费标准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失效)也曾在第23条规定:“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对收费标准又
    •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如何办理对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程序的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2008年1月15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被废止,2008年5月5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审批程序做出了新规定。其中包括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实施审批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仍需实施审批,审批程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该案情况要看依据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发布)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2007年汇算清缴是不是应该调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建议咨询会计。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