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中的追偿权如何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09:41:30 151 人看过

侵权责任中的追偿权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协商等方式行使。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1、侵犯人身: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侵犯财产: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4、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选择一个合适的承担方式,有利于大家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为了确保民事责任有人承担,防止方式不对无法承担的情形出现。选择合理和符合自身条件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对自己来说是减小压力,对别人来说是为履行责任增加保障,可以说是双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如何保护个人名誉权并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
    一、如何保护个人名誉权并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保护个人名誉权并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1.要明确名誉权包括的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2.要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被侵权人一定要保存被侵权的证据,必要时要通过公证、鉴定等方式对证据予以固定。3.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二、有哪些方法可以确定名誉侵权的责任可以确定名誉侵权的责任的方法是: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2.行为具有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
    2023-12-23
    78人看过
  •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
    (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二)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得再对其他加害人提出请求。反之,如果受害人的请求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他则可以向其他加害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害或者赔偿剩余的部分损害。一、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一)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2023-04-10
    25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直接向债权人追偿行使自己的追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连带债务中的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4-04-30
    436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如何免除赔偿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一、著作权侵权如何免除赔偿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有什么?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免除的,例如受害人故意造成的、第三人造成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等。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与侵权造成影响的范围相一致。公开赔礼道歉的形式可以口头、书面或者在报刊上登载致歉声明等,范围也应当与侵权的情节程度相适应。在通常情况下,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合并使用。(3)赔偿损失。主要适用于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但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适用其他民事责任形式不足以平复权利人损害与制裁不法行为人的,也可以适用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赔偿的范围一般以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准,对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法行为人应当全部赔
    2024-01-14
    347人看过
  • 共同赔偿责任如何追偿,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共同赔偿责任追偿方式为根据过失的大小,按照比例进行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赔偿责任的界定是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的任何一方或者数方要求赔偿损害或者损失的权利,而被指定的一方是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赔偿责任的。一、共同赔偿责任如何追偿共同赔偿责任追偿分为两种: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一旦造成他人损失或者损害的,是需要第一时间进行赔偿。二、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界定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危险和共同侵权的区别之处1.从主观方面看:共同危险行为人不存在意思联络,并且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主观心态必须是过失
    2022-06-10
    186人看过
  • 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1.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是因果关系,只有先发生侵权行为。才需要负侵权责任。2.侵权行为是行为动作,而侵权责任是一个名词,是需要负的责任的称谓。3.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典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4.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5.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二、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
    2023-04-14
    339人看过
  • 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一、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行使追偿权,可以先找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1、主债务及其利息;2、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3、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4、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二、民间借贷担保人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在保证人代为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后,保证人即取得向债务人的追偿权。具体包括下列四个方面:1、保证人为清偿主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如果保证人的给付额大于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则保证人只能就主债务人的免责额予以追偿;如果保证人的给付额小于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则保证人只能就自己的给付额予以追偿。2、自免责日起算的法定利息。3、其他必要费
    2024-01-29
    98人看过
  • 如何理解民法典中侵权责任中的赔偿损失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中的赔偿损失包括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人身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4-04-22
    69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如何进行追偿
    一、侵权损害赔偿如何进行追偿侵权损害赔偿如下进行追偿: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3.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侵权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2023-05-22
    384人看过
  • 追究侵权责任的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追究侵权责任的情形追究侵权责任的情形包括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和物件损害责任。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责任。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3.医疗损害责任。4.环境污染责任。5.高度危险责任。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7.物件损害责任。二、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有下列后果:1.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要承担行政责任;3.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
    2023-09-07
    333人看过
  • 构成侵权责任的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侵权赔偿责任
    一、构成侵权责任的要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有: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二、如何认定侵权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可以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把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在一般
    2023-06-07
    104人看过
  • 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责任可以追究什么责任?
    一、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责任可以追究什么责任?1、追究民事责任。2、侵害人格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如下: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第一,证明原告是当事人主体的证据。第二,证明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在已经存在的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证明材料,因为人格权是广义上对于民事主体权利人的统称,所以还需要提供哪种人格权被侵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人格权中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还必须要提供新闻媒体、书刊对原告
    2024-01-23
    204人看过
  • 医疗责任侵权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医疗责任侵权应该如何进行赔偿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
    2023-06-03
    351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中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按照以下项目的总和进行认定: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中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
    2022-06-20
    31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人行使权利后如何进行追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6
      向连带责任人进行部分追偿时考虑几个因素: 一、根据公平和利益平衡原则来确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确定当事人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二、根据过错程度进行区分。 过错程度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在区分过错程度时,根据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区分故意和过失。在划分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时,从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和选任、管理、监督、转委托等
    • 2022年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7
      1、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须履行了义务。 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2、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
    • 怎样行使保证责任追偿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07
      保证责任追偿权的行使: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2、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5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如何使用我的商标权才能不被侵权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2
      1、你搜索的权利用尽原则内容比较全面,你的理解也很正确。 2、只要你的产品来源合法,你可以卖这个产品。 3、工商局不会对你进行处理处罚,即使进行了处理处罚,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进行纠正。 4、你不涉嫌侵权,但可能因拥有专营权的公司起诉而陷入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中。当然你胜诉的可能极大,但会浪费一些时间。 5、“上海乔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