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使用税无形资产是否要交税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09:42:58 187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税属于无形资产,是否要交税费?

1、取得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支出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含土地价款和契税

2、支付的(应该是土地使用税吧)记入管理费用

3、整平土地的费用和在这块地上铺水泥的费用先记入在建工程,然后在相关的资产科目中按照面积分摊,如厂房、道路等。

4、买电线作为建造厂房等应记入在建工程,否则可以连同电池、万用表、买五金工具的费用一起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会计上于结束开办期后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税务上还是按照5年摊销。

5、如果作为报税或向相关政府部门报送报表,则还要填写利润表(全写零即可)。

6、厂房建设都记在建工程。

7、土地使用权是以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核算。

8、《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所以无论你将土地记作无形资产,还是随房屋记入固定资产,都要按条例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无形资产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是否一样
    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不一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规定: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
    2023-07-23
    336人看过
  • 企业注销土地使用税要不要交,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注销涉及到资产清算,土地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注销时的财务处理很关键,注销时大体意思是你的所有资产增值部分算企业清算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交完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如果要分配到个人股东头上,还需要缴纳20%股息分红个人所得税(当然亏损企业基本无需缴纳)。注销以后,土地相关税负与企业无关,由土地接下去的使用者或者所有权受让者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税额计算: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
    2023-05-04
    466人看过
  • 企业房产土地使用税不交后果
    一、不交土地使用税1、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2、具体土地使用税由谁交,还要看看你单位与出租方的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说由你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话,出租方应该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税。3、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要进行补交,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二、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
    2023-05-04
    3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
    房屋征收拆迁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征地纠纷要走的程序(一)申请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
    2023-03-16
    141人看过
  • 无租使用房产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无租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谁缴《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2023-06-20
    491人看过
  • 如何区别地产公司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
    问:地产公司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有何区别?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土地使用税不是文件中“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税与土地使用费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支出,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征收依据不同。土地使用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
    2023-05-05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营业税中转让无形资产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具体的来说呢,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3、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所以,土地使用税是与无形资产相分离的。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纳入房产税计税依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纳入房产税计税依据,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 土地使用税是预缴吗土地使用税在交税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9条新征用的土地,根据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招标方式获得土地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74日),通过招标、拍卖、招牌方式获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缴
    • 已交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还需要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现在不存在土地使用费之说,只有土地使用税,早就费改税了。你每年要交土地使用税和。
    •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给外国人怎么交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问: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说: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收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所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以及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那么我想问,1、转让无形资产的接受单位在境外呢怎么征税的2、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接受方在境外呢3、出租不动产的接受方在境外,请专业人士详解,考证的!非常感谢!答: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以座落地为标准,来界定境内境外。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