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7:12:21 5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林业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含实地核查),对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组织审查,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属于国家林业局审批权限的项目,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资料送国家林业局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当面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林政股)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现场核查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间)。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符合审批条件的,初审予以通过,然后上报市林业局审批,市林业局组织核查,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属于国家林业局审批权限的项目,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资料送国家林业局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邮寄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2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政府审计机关相关文章
  • 金湾区建设工程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二、办理材料一式四份,比例尺1:10000(报国家审核的一式五份,比例尺1:5000)。申请人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批准的文本复印件。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林地需提供。区级、市级林业局提出审查意见。由区林业局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出具查验报告表。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缴纳。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可在国家林业局网站下载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临时占用林地需提供与该申请使用地块一致的林权证。无林权证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原件。
    2023-05-08
    107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县级以上政府或其部门审批的项目;2、使用林地符合林地保护规划。二、办理材料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批准的文本复印件。内容真实,来源合法。,如无林地、林木补偿协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方案及落实补偿方案的承诺。与该申请使用地块一致的林权证。无林权证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
    2023-05-09
    73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
    2023-05-08
    281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附件21《路政许可条件》第十三点,申请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有更新补种实施方案或者代为补种协议。3)采伐作业现场控制的安全保障措施。二、办理材料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没有更新补种方案,提供代为补种协议。无申请人为法人才需要提交。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原件需盖单位公章。原件需要盖骑缝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无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
    2023-05-09
    408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主体是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2.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3.满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技术条件和基础设施;4.满足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要求,避开各种干扰源;5.周围环境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电磁波防护标准;6.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各项效能的要求。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瑶族自治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
    2023-05-09
    63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土地使用年限延长的有关规定;2)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二、办理材料(属委托办理的,①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转让的还需提供转让合同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
    2023-05-09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审计机关是指对会计账目进行独立检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独立的监督。 政府审计机关是外部审计,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更多>

    #政府审计机关
    相关咨询
    • 申请占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应提供哪些材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7
      专家解答:《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
    • 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20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怎样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 1、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林业局林地占用审批权限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9
      林业局林地占用审批的权限如下: 1、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家林业局审批; 2、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林业厅审批; 3、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市林业局审批; 4、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