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分类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34:05 205 人看过

第一类是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设立于部分企业内部,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调解结果虽目前公认具有合同的效力,对劳动关系当事人有一定的合同约束力,但却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执行力,可以说调解是法律程序外的程序。

第二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按行政区划设立在各级劳动行政管理机构之侧,虽然它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并承受了几乎全部劳动争议初级裁处的压力,但它同样存在着与形式发展不协调的因素,如行政性过强、程序规定较粗框、重要规则缺失等,这越来越让人感到完善制度、丰富处理程序的紧迫感。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的两级审判体系,对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后的大量劳动争议承受着一次再一次的重复审判工作,使处理劳动争议的审判人员疲于应付不断增加、大量积压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这是由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另一方面,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劳动法》第80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1条都是这样规定的: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如果不履行协议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是主要依靠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以及道德规范的约束,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因此,当事人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时,无论是另一方当事人还是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迫履行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6-10
    415人看过
  • 哪些争议可以向劳动机构投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
    2023-04-07
    439人看过
  • 能向劳动机构投诉的争议有哪些
    一、能向劳动机构投诉的争议有哪些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
    2023-04-15
    20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怎样分类?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1)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的理由的劳动争议。(2)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因确认劳动合同效力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因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3)按争议的内容又可分为,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劳动保护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等。劳动争议主要包括:(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6-10
    425人看过
  • 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哪些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怎么办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处理劳动争议:1、双方协商;2、调解,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更省时;3、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4、起诉,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
    2023-06-23
    134人看过
  • 哪些类型的劳动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仲裁:(1)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2)由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3)除名、退休和退休、退休争议(4)由于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和劳动保护的争议(5)由于劳动报酬、劳动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是哪些7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五)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主导
    2023-08-05
    475人看过
  • 地方政府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吗
    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处理的流程内容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调节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
    2023-08-12
    1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二、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①、
    2023-04-19
    325人看过
  • 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
    调解委员会
    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哪些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县、市、市辖区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负担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进行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023-06-13
    337人看过
  • 劳动监察机构对劳动争议可以提出哪些情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拒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比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例如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果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绝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农民工承担工伤责任;(七)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
    2023-08-07
    3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第二,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
    2023-02-26
    43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审查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审查的几项内容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审查仲裁主体。主要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申请人是劳动者为例,申请人一般应在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劳动年龄的下限是年满16周岁,上限是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干部55周岁(按政策提前退休的除外);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当属于用人单位范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审查仲裁请求。主要审查《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同时审查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明确、具体、完整。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未明确提出的权益主张仲裁机构不会审理或不予支持。审查仲裁时效和相关证据资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哪些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
    2023-06-06
    111人看过
  •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组织机构主要有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2、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或经理指定);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组成(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用人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决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人民政府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三
    2023-03-09
    21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重构之基础与思路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调、裁、审三者关系的研究,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重构的三者关系本身;二是决定这种关系重构的理由和基础。笔者认为,应在研究以下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个较合理的重构思路:一是调、裁、审关系设计的目标对象;二是劳动争议的本质和特征;三是法理要求与我国现实之间的考量和选择。一,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重构之基础(一)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基本上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分类不相容。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构成西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之基础,在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下,以公民宪法上的诉讼权利为保障,权利争议直接由司法机关管辖,而利益争议由于具有不可诉性和矛盾焦点的社会性,为了防止劳资对立和矛盾激化,往往由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居间解决。而权利争议又大多为个别争议,利益争议大多为集体争议,因此,西方劳动争议的重心不在个别争议而在集体争议,这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争议的共性。从实体法的角度分析
    2023-06-07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有哪些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的理由的劳动争议。 (二)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因确认劳动合同效力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因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按争议的内容又可分为,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发
    • 各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什么类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各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类型如下列所示 (1)各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但大致可分为合议方式和裁判方式两大类。 (2)劳动争议处理的合议方式,即当事人双方通过自己协商或者在特定机构干预下协商,互相妥协或单方妥协,从而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因而又称为妥协方式或协议方式。其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①和解。即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②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
    • 劳动争议分为哪些种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类型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劳动争议做好了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争议有以下处理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是指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 各国有哪几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7
      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双方因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分歧的行为就叫做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出现是很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所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才是公司正常发展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