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赔由谁提出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1 21:29:35 129 人看过

一、保险公司不赔由谁提出诉讼1.在无法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您有权选择向我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该监管机构将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于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必要的整改措施,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若您及保险公司均对某位备受信赖的第三方人士保持深度认同,您亦可考虑向其提出调解请求,以便尽快寻找到公平合理的解决路径;

3.如保险合同中已经详细列明了仲裁条款,您得以依照该项条款之规定向已被明确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4.在法律所设定的诉讼时效范围之内,您同样有权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途径来化解纷争;

5.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方式之外,您还拥有其他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例如向消费者协会或者行业协会等权威组织寻求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在与保险公司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您有权利向上一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此等监管部门将会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敦促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和改进,以保证您的正当权益能够得到全面保护。作为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我们始终秉持着“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宗旨,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可靠且令人安心的保险服务体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被解散由谁的名义提起诉讼
    一、公司被解散由谁的名义提起诉讼公司解散清算的,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所以可以以公司名义起诉,但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跟公司规模大小、对外
    2023-05-06
    197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理赔应该起诉谁
    一、保险公司不理赔应该起诉谁若遇保险理赔不尽合理之情况,当事人有权力向法院提出申诉,寻求公正裁决。当争议事项涉及到对保险赔偿的合理性产生疑义时,当事人双方可自行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合意。如经多次友好磋商仍无法圆满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行使民事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裁判,判定违反约定的一方按照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
    2024-07-23
    225人看过
  • 公司诉讼权由谁行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公司诉讼权由谁行使公司诉讼权由以下主体行使:1.股东:股东享有股东权,这是公司制度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2.公司: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承担自身的财产责任。为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法律特性,财产权和管理权的拥有必不可少。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一般都是基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或管理权。3.董事经理等高管人员:公司法主要是对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苛以义务而没有赋予权利,因为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最主要权利就是获得工作报酬的权利,此项权利的实现,并非公司法调整的范畴,而由劳动法予以调整。在公司诉讼中,一般没有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原告的诉讼。二、公司诉讼权行使的管辖法院公司诉讼如果涉及公司设立、股东资格确认等纠纷,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管辖法院为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由于公司诉讼涉及的具体情形在在实践中的复杂多样,具体的管辖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
    2024-02-05
    451人看过
  • 伤者告保险公司和车主,诉讼费谁出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败诉人承担诉认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承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一、被告败诉不给诉讼费该怎样办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
    2023-04-01
    177人看过
  • 保险理赔不赔由谁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险理赔不赔由谁管假如您遭遇到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困境,以下几个方面或许能为您提供处理问题的参考思路:1.主动积极地与保险公司进行全面且有建设性的交流和磋商。首先,强烈推荐您尝试直接与涉事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方对此次拒绝赔偿行为的详细解释;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以友善而理性的态度,共同探讨并寻找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2.向保险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如果经过与保险公司的深度交流和努力,仍然无法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更高层次的保险公司总部提出申诉。这种策略通常会引发总部领导层更加密切的关注,并迅速采取相应的行动。3.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保险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对于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始终保持着极高的关注度。此外,他们还特别设立了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一条便捷的投诉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必要的
    2024-07-25
    1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由谁起诉
    一般情况下,产生赔偿纠纷,是由受害人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的。一、交通事故诉讼流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
    2023-02-28
    209人看过
  • 继承的官司由谁提出诉讼费用是多少
    继承官司诉讼费的承担主体是: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需要先由原告在立案时出,案件审理结束,进行宣判,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由人民法院判定一方承担诉讼费用的缴纳。一、离婚诉讼费用一般多少钱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由原告缴纳,一般是原告在立案a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2023-06-26
    188人看过
  • 精神病人赡养诉讼由谁提出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民法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患有痴呆症的人)指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做出正确的主客观一致的行为、不能预见自己行为后果的人。这类人只能靠他人的帮助才能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只有法定代理人才能代理其民事活动。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也缺乏判断和自我保护能力,但是没有完全丧失判断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023-06-13
    230人看过
  • 离婚诉讼由谁提出并不会影响结果
    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两方都有提起起诉离婚的权利。如果双方都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会驳回后起诉一方的起诉,这是因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所以,双方同时起诉明显是同一案件的审理,法院只会受理其中一个起诉的。应届生两方协议违约金可以不交吗违约金不可以不交,如果不交的话,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8-09
    15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出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团体等。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刑事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的诉讼范围。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
    2021-09-20
    130人看过
  • 伤者起诉,我和保险公司诉讼费谁来出呢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主要指案件的受理费。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一、诉讼费用的负担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败诉人承担诉认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承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并非全败或全胜,往往各有胜负,因而诉讼费用需要分担。还有些案件,败诉人在实体上并无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得考虑诉讼费用要由在实体上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此外,诉讼可能会以原告撤诉、达成调解协议等方式结束,在这些情况下,诉讼费用的负担具有特殊性。二、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形根据案件的不同
    2023-06-15
    64人看过
  • 公司破产申请书由谁提出
    一、公司破产申请书由谁提出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三、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
    2023-04-12
    106人看过
  • 公司破产的提议是由谁提出的?
    看情况: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提出;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三、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公司破产申请的提出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申请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
    2023-07-17
    302人看过
  • 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诉讼请求由谁提出?
    一、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诉讼请求由谁提出?1、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诉讼请求由检察院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2、并非实施了公款的挪用行为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
    2023-04-20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险人全责保险公司被判赔偿,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谁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首先,由交强险来赔,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医疗费用最高10000元;死亡或伤残赔偿金最高11万,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的赔偿是不考虑是不是你的责任都要赔的。假如交强险赔偿完毕后还不足,由投保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这是
    • 营养费由谁出?保险公司还是谁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9
      可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出,不区分有无责任。
    •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诉讼费需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0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
    • 行政诉讼由谁来提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解决。行政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这与行政复议不同,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关申请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 交通事故拖车费保险公司不赔付的由谁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8
      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保险公司不赔付的由谁出,原则上,必要的施救费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但是现在交警部门与很多施救单位保持不正当的业务关系,有些不必施救的车辆也强行施救,还常常用超出施救吨位的方式施救,造成肇事车辆的施救费过高,这方面当事人避免不了。大多数保险公司还是会给予赔付的。二次拖车如果是为修理或者必要的,也是可以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