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能财产保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1:52:18 449 人看过

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同意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关系有那些

与物权不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利,它仅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原则上不得对抗第三人。债务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合同、无因经营、不当得利和侵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有清算、托管、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导致债权债务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基础。

(2)侵权行为。侵权可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只有在因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情况下才负有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他人的损失,即使你没有过错,你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理由,也没有合同上的理由来获取不当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的人有义务返还。因此,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以避免他人利益损失的管理和服务。非因事由管理行为一旦发生,管理者与其事务管理者之间就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事务管理者对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和直接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1、前三种,贷款、处理付款和租金,可以被归类为货币索赔,因为它们都是直接的货币索赔。对于后三种,我们可以称之为非货币债权,它在内容上不是直接的货币债权,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客体或一种智力成就。

2、债权人通常被称为债权人。债权人是借钱取利息的人,也就是放债人。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履行。债权人因对方不履行债务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也有权代位求偿和撤销。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其作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撤销阻碍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国家。

3、债务对债务关系中的一方,有义务在约定的条件下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为。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是具体的,只有该义务的主体才必须承担向债权人交付财产、提供服务和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也可以是债务人。

4、在财务会计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他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为买方,相应的债权人也可以理解为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也可以是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能否保全到期债权
    财产保全能保全到期债权。只要是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若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就此应予中止。如果法院继续执行可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审理,如果法院立即解除对到期债权的查封,那么第三人就可以转移财产,这样法院对到期债权的保全就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保全作用及便于执行目的,浪费了司法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
    2024-04-24
    41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其余债权人能平分对应债务吗
    律师解答:能。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法律上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因此大家都可以分到相应的钱和物,不过在分的顺序上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
    2024-04-14
    395人看过
  •  债权债务模糊不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或不明确时,进行财产保全程序和起诉条件的问题。如果存在争议或不明确,诉讼程序可能无法正常进行,起诉条件也可能不符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情况紧急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若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且不明确,则无法进行财产保全程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程序可能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若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则可能不符合起诉条件,因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要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不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 【 解 答 】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不 明 确 , 如 何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时,债权人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其中,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债权人在申请保全时,需要提供具体
    2023-09-14
    472人看过
  • 不明确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一、不明确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不明确的债权债务不可以转让,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签订协议要写清楚具体的金额,利息是可以由法院来进行计算的。而且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份债权金额可以分次转让,单笔并无金额限制,但任何一笔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一份债权多次转让,按照通知的先后顺序,通知在先的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出现了超额转让债权,根据通知的先后顺序,债权转让通知在先的先行受偿,剩余的份额按照通知顺序受偿;如出现不足受偿,且受让人又全额支付转让款的,受让人可要求转让人退回不足部分转让款。现行法律并无任何规定可以保证受让人确信受让的债权是否超额。二、借贷债权转让行为条件借贷债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
    2023-05-02
    469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一、什么是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
    2023-05-22
    402人看过
  • 债权债务确认书与欠条的关系
    一、债权债务确认书与欠条的关系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即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第二种情况是,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典》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
    2023-05-06
    478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给债务人做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务人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裁定予以保全的,会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就可以依法申请保全,法院裁定予以保全的,会立即开始执行,并依法通知债务人。无法通知债务人的情形债权人可以持有效证明文件先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采取公告传唤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如果公告期满,债务人仍任不应诉的话,接待关系明确的,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以做缺席判决。如果借贷关系不明确的,裁定终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
    2023-07-28
    293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不明确会否转让
    不明确的债权债务不能转让。当事人转让的债权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义务。而根据其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不能进行转让。一、债权转让中的限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是指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而债权转让的生效规定,是指如果存在有效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并依法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的,转让行为生效。二、合同能转让吗合同可以转让,除非依据合同性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除外。例如: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侵权案件财产损害索赔权能否转让侵权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索赔权是不能转让的,侵权损害赔偿索赔权是属于专属的债权,具有专属性,所以
    2023-03-10
    156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付款付息凭证;6、其他证据。一、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三
    2023-06-22
    465人看过
  • 什么能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债权属于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务则是相对的需要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义务,债务与债权两者是相互的,不能独立存在。比如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则是债务人。一、离婚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离婚债务一方不还的当事人可以让债权人向对方追讨债权,或者由当事人代偿后,向对方追偿。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债权人是哪一方吗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
    2023-03-06
    151人看过
  • 未到期债权债务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吗
    在紧急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紧急情况一般指的是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有该行为时,债务未到期也可以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债权未到期能要求债务抵消吗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
    2023-04-21
    52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保全是否通知债务人
    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一般法院会在受理担保申请后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法院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保全是否通知债务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2022-07-01
    191人看过
  • 欠条和借条两者能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欠条和借条两者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也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
    2023-07-21
    315人看过
  • 婚前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结婚后债权债务能不能抵消
    不能。双方在婚前的债权债务不能因为结婚而抵消或者混同。婚前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结婚,对外来看似乎是一种合并,即对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来说,夫妻是一个民事主体。但是,对内而言,夫妻二人仍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并不能视为一个人。因此,结婚并不是债发生抵消和混同的原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于2021年1
    2024-05-11
    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负债债权关系尚未确定能否保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债务债权关系尚未确定,是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因为法院必须审查,是否符合保全的条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是不会给保全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纠纷,债务债权关系尚未确定,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债务债权关系尚未确定,是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因为法院必须审查,是否符合保全的条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是不会给保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
    •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能否到申请支付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诉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 夫妻关系债务债务个人财产如何保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5
      夫妻个人债务不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法院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明确?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的借条、借据、欠条、收货条、收货收据、出库单、入库单、结算清单等证据,被告认可的,即视为原告的主张合法有据,如果被告否认,法官会要求被告提交申请,进行字迹、公章真伪的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意见认为是被告所签的字,即使被告否认,法院也会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还款义务。 证据有三性: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 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形成证据链,就可以认定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