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涉外收养程序该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1:43:25 56 人看过

我国在涉外收养成立程序上进行了严格规定。

1、外国收养人须提出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内容包括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

2、证明材料须经过公证认证。

3、中国收养组织收取材料,协助收养人寻找收养对象。

4、确定收养对象后,眉头人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

5、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证书。

一、北京收养子女落户政策?

收养子女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本市计划生育条例。

(1)收养人无子女(指收养人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3)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人只能办理一名养子女在京入户,如解除收养关系,须迁出被收养人的本市户口);(4)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夫妻年龄均满35周岁以上,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2年以上;(5)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收养有生父母子女或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关系须确立2年以上,并共同居住生活2年以上;其中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6)收养人须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合法的住所,身体健康,具有教育抚养子女能力;(7)1992年4月1日前,收养在本市捡拾的弃婴,并确立收养关系1年以上;(8)夫妇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异,收养的子女判给一方抚养要求入户的,不受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40周岁的限制;(9)父母为合法夫妻均双亡,由在京的(外)祖父母抚养,且外省市无同等亲属,并确立监护关系或经公证的申请入户地居委会、村委会、(外)祖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监护证明;(10)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由在京亲属抚养,且其外省市应无同等亲属,确立收养关系3年以上,并共同居住3年以上;(11)收养本市福利机构抚养的孤残儿童,收养人不受无子女或只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8周岁;

(12)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或办理收养公证时间为准。

二、孩子怎样才算过继

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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