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继父母子女关系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4:20:12 138 人看过

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应从客观与主观方面来衡量。从客观上说,双方确实存在扶养的事实;从主观上说,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意思。

如果客观上虽无扶养继子女的必要,但继父母仍愿意扶养的,并且予以其他照顾的,也应认定有扶养关系。

但我国民法典对于如何界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的要件却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两个方面来予以认定: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

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

一、继子是否能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二、继承权如何确认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就可以享有继承权,继承遗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形成扶养关系: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父母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确立后,子女与生父母及养父母的关系如何界定
    自收养关系成立伊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与亲生育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联系将被视为取消,亲生父母将不再拥有对子女的监护权,亦无义务进行孩子的抚养教育工作。而待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后,他们亦无法再承担起对亲生父母的奉养责任。尽享天伦之乐应属于他们的生父生母。在此之后,当收养关系确立时,子女便会与养父母建立起类似于他们与亲生父母之间亲密的亲子关系。养父母将享受作为子女监护人权的同时,肩负起照顾及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重任。同样地,当养子女长大成人以后,他们必须承担起对养父母的回报义务,提供奉养及陪伴的服务,以此来报答养育之恩。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之间,将会构成法定的亲戚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024-07-24
    364人看过
  • 继父母与继子女能否断绝关系以及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能否断绝关系以及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根据具体情况,是可以解除的。在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他们之间主要存在的是姻亲关系,这种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将自然解除。2.若双方存在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但关系恶化,任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可依法准许解除。二、解除关系的法律依据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且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详细规定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4-02-11
    78人看过
  • 父母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如下:1、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共同生活中形成;3、抚养事实持续了足够长的时间。当继父母和继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时,可以考虑较短的抚养和教育时间,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应考虑长期抚养继子女。如何认定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通常情况下,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即有抚养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具体多长时间,无论是法律,还是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
    2023-07-11
    346人看过
  • 成年子女与成年继父母间有抚养关系吗
    成年子女与继子女之间不形成扶养关系。但双方共同生活并且有明显的证据证明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扶助义务的,可以认定形成扶养关系。即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可以从扶养人与被扶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进行区分,再结合经济供养、扶养时间、扶助情况、丧葬事宜等方面综合考虑。一、继子女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吗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二、继子女有法律
    2023-04-01
    299人看过
  •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有什么法律规定
    (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4)抚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一、那么我国一般继子有继承权吗当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双方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此时继子女享有根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不与其生父或生母一起生活,则双方之间未形成抚养关系,此时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二、继父的遗产,继子女能否继承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
    2023-02-15
    332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第三,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一、继子是否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
    2023-02-06
    334人看过
  • 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内容有是一种自然血亲关系,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虽然不是自然血亲关系,但法律确认其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4-04-29
    485人看过
  • 继父母的继孩子之间可存在抚养关系吗
    果要判断继父母与继孩子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首先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孩子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与接受扶养的事实来进行判断。而主要表现是:扶养人对被扶养人尽到了一定的扶养义务。而如果生父与继母再婚后,继孩子已经成年并且可以独立生活的,但并没有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同时没有对继父母尽到一定的赡养义务时,此类继父母孩子关系为纯粹的姻亲关系,因而不形成扶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4-07-26
    417人看过
  • 继子女抚养权能否被继父母解除抚养关系?
    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然就解除了。根据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然应当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相关延伸】问:继子女和继父母有什么权利义务?答: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离婚如何分配继子女抚养权继父母离婚,继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过如下方式分配: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3、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08-18
    109人看过
  • 判定继父母子女抚养关系的方法
    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是可以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认定的:1、继子女是受继父母的抚养而长大成年的,就可以认定双方有抚养关系,比如继子女的学费是由继父母给的;2、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履行教育义务的,这种也可以认定为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行为的,比如继父母有教继子女怎样为人处事,就可以认定为有履行教育义务。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继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继父母离婚不影响继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对于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其与继父或继母由于已经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因此不能因继父母的离婚而自然解除。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的情况下,依法可以即解除其人身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3-06-30
    178人看过
  • 事实婚姻能否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首先,确立继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教育关系的首要条件即为该子女尚未成年;其次,这种关系通常需要建立在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基础之上;最后,抚养事实需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政府对合法的收养关系给予充分保障。继父母子女关系乃是基于婚姻关系所衍生出的一种亲属关系。在此类关系中存在着两种情形:(1)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例如,当生父(母)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之际,子女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或者虽然尚处于未成年阶段,但是并未与继母(父)共同生活,而是选择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度时光,接受他们的抚养教育,此时,继母(父)并未承担任何抚养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仅形成了婚姻关系,这是由于生母(父)与继父(母)的婚姻结合所带来的亲属关系。(2)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此类关系中的继子女可能尚未成年,或者尽管已经成年,但由于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如仍在学校就读),因此选择与继父(
    2024-08-11
    43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判定继父子之间的抚养关系
    一、民法典中如何判定继父子之间的抚养关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
    2023-04-12
    90人看过
  • 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有继承权吗
    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
    2023-03-30
    346人看过
  • 怎样形成继父和继女的抚养关系
    一、怎样形成继父和继女的抚养关系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姊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享有扶养的权利。享有扶养权利的要件,原则上以无劳动能力而不能维持生活的特定人为限。(2)扶养义务人,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下列亲属: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
    2024-02-0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父母
    词条

    继父母,指子女对生母或生父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 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者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 在通常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姻亲范围。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或者继父... 更多>

    #继父母
    相关咨询
    •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但未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7
      1、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有继承权。形成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年龄较小,随继父母生活,由继父母提供生活照料和生活费的情况。 2、继子女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如继子女只是名义上的,但未随继父母生活,也未以继父母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 3、继子女成年的,双方之间都没有继承权。 女儿可以主张你父亲医疗费大家平摊; 土地如果是你父亲名下的话,属于
    • 继父跟继母有抚养教育关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1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因为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或继母便对继子女同样具有包括探望权在内的权利。
    • 再婚后离婚后继子女抚养及继父母与继父母关系的抚养关系应如何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6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 如何解除成年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5
      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解除。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因以下原因请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民法院可判决予以解除:   (1)生父母一方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生父母另一方或继父母不同意的,如果继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继子女的行为的。   (2)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对未成年继子女继续抚养教育,要求其生父母领回抚养,其生父母不同意的
    • 民法通则如何确定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1
      民法典中确定抚养关系的方法是,看抚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祖孙关系。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