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合同期满是否需要到有管部门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8:50:08 408 人看过

合同到期不等同于合同解除,所以如果你无意续约,那就需要你去有关部门去进行解除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是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合同依法进行某些必要的修改、删节、补充合同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变更的土地承包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被变更的土地承包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者正在履行过程中。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变更是指土地承包合同的客体和内容的变更,即对土地承包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删除;广义的变更还包括土地承包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土地承包合同的转让。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应达成协议,协议未达成前,原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应具备的条件是:原已存在土地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应当遵守法定的方式。必须有土地承包合同内容的变化。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土地承包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对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当事人通过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所确立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尚未履行的部分权利义务关系将不复存在。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能导致合同自始消灭。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有以下两种情形: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一是事后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二是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适用于以下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二是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义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五是承包方全家迁人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六是承包方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七是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八是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种。九是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十是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十一是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十二是承包指标所依据的国家定购任务或者税收、价格等发生重大变化而严重影响一方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赔偿
    一、土地承包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付劳动经济补偿金;若是当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
    2023-04-24
    81人看过
  • 企业部门承包合同
    企业承包合同模板的规定:1、应当写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具体信息;2、应当写明承包运营要遵循的总原则,对承包时长、具体时间段和承包费用进行明确;3、对承包方合法经营、自主经营,发包方经营财务监督、保障合法利益等权力义务进行约定;4、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一、集体流转土地回收的规定有什么土地流转常见的方式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二轮承包期为30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
    2023-03-06
    429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被解除还有权起诉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被解除还有权起诉吗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一般会延长承包的期限,如果就延长承包期限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农村土地承包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所有。不过,不管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担下面的义务:1
    2023-05-06
    59人看过
  • 承包人转租土地承包合同能否解除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通过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可见,荒山承包合同为土地承包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荒山承包问题,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属债权性质的合同。其作用有三:一是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承包方通过签订合同,取得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三是作为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主要有债权说与物权说两种对立的观点。我们认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所确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所承包的土地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而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作用主要是保障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而应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主要表现在:
    2023-04-26
    399人看过
  •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是否需要补偿农民的损失
    一、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是否需要补偿农民的损失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是不需要补偿农民的损失;如果存在违约情形,需要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可以解除;存在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
    2023-09-06
    350人看过
  • 是否有权解除聘用期满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合同解除权,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上市公司解散员工如何补偿上市公司依法解散之后,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1.被迫解除。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2023-06-22
    453人看过
  • 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到期通知金?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未支付代通知金的,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会支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金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2023-07-08
    108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协议解除是否必然导致转包合同解除或终止
    一、土地承包合同协议解除是否必然导致转包合同解除或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协议解除不必然导致转包合同解除或终止。二、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
    2023-06-05
    329人看过
  • 解除合同需不需要赔偿,合同期满之后?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同,赔偿方面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若属于员工方的原因,如未通过试用期等,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2、合同期内解除合同,若属于公司按照法定事由解除合同,且符合补偿条件的,应当保险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的12个月平均工资,综合计算经济补偿金;3、若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两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合同期满还享哪些权利?劳动合同期满,还享有哪些权利(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期满,仍享有以下劳动者的有关权利: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病假医疗期内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六个月
    2023-07-01
    337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租赁合同解除吗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租赁合同解除。承包的土地因法定情形被征收的,土地承包合同就没有了履行的基础,这种情形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可以进行法定解除。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除,并赔偿损失,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5-03
    186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一、租赁合同没到期怎么写赔偿金没有租赁合同提前到期,如果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时,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二、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应当怎样确定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
    2023-04-11
    134人看过
  • 土地承包是否需要书面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一般是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的,因为所签订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是一种物权凭证,它的发放表明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在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
    2023-07-06
    401人看过
  • 果树承包合同到期直接解除合法吗?
    到期合同解除是合法的,但是可以续约。农村承包土地种植的果树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果园中现有的果树是否有补偿,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发包方可以不予补偿。如果发包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承办,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可以优先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024-05-09
    2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需要支付补偿,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这是突破规定,原来的只是规定了解除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也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显然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长期的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同样,这里所指“月工资”也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
    2023-08-17
    36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要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解除合同怎样打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0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
    • 承包合同到期能否就自然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4
      承包合同到期意味着合同终止,而不是合同自然解除。 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消灭;合同解除,是指因为某些约定或法定的原因,当事人解除了合同,此时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会随即终止。但二者并不等同,不可混淆。
    • 承包合同到期是需要解除的吗,怎么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7
      承包合同到期不需要解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合同到期后已经终止,合同权利义务一并终止,合同关系不能永久存续,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不需要另行解除合同。
    • 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哪个部门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
    • 民法典承包合同未到期承包方能否解除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3
      承包合同未到期承包方可以解除。 承包合同未到期承包方的条件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