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的受贿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1 07:39:32 399 人看过

一、招投标中的受贿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招标与投标领域中,受贿罪的认定需满足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涉案人员必须利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以恐吓、威胁或其他手段向他人索要财务或非法接收他人所提供的财物,以实现为特定第三方谋求利益之目的;

其次,在经济交易往来过程中,若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收取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回扣以及手续费,且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同时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犯下受贿罪;

最后,如果涉案人员所接受的财物价值较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多次实施受贿行为、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等等,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招投标串标,招标承担什么责任

若各个投标者私下串联,试图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不当勾结,以及通过向招标方或评审委员行贿以此途径获得最佳竞标机会,该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

同时,相关部门将依据严重程度对这类行为处以串标攫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之间的罚款;对于关联的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样按照企业已缴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进行罚款处理;如果存在违法所得,将被永久性地没收;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取消一年甚至两年内参与所有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流程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该公司的脸书等社交媒体账号可能还要面临暂停服务的风险,直到主办方正式发出公告为止。最糟糕的情况是,极少数人将有可能因所犯错误而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这将直接导致他们的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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