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强行征地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0:50:21 263 人看过

一、农村强行征地怎么处理

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

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

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网络曝光。

追究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责任,对于出现第一种情况,即非相关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同样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通水通电通气通暖,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征地流程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七)、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十一)、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征地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起诉:

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受理:

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

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

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诉最后意见。

5、委托鉴定:

需鉴定人员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结论。

6、裁判:

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和上诉:

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不服,可在15日内提起上诉。

8、二审:

上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审理,依法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仍不服,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

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3日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政府征地拆迁过程容易出现问题,村民遇到阳东政府征收土地暴力手段的,应该向上级部门反映,找律师发起诉讼。这类诉讼应该属于行政诉讼,村民收集好政府暴力拆迁的证据材料,将其告上法院。确定政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相关责任人会被追责,并承担对受害村民的赔偿。

农村强行征地怎么处理需要有具体的案件来分析,只要征地不是走的合法程序,那么就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受损,征地必须要有批准书,而且在征收之前还需要与被征收方协商好赔偿的事项,这样才不会产生纠纷。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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