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1:16:05 481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内容

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

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二、对于被告人按时出庭后二审法院认为可能判处刑罚的应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被不附条件释放的被告人,在二审程序提起后,法院采取了拘传措施仍不能保证被告人到庭的,法院无能为力,拙文也正是针对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尴尬问题,对“释放”一词重新审视,并提出了有别于通论的看法。但对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如被告人按时出庭的,二审法院通过庭审认为可能判处刑罚的,二审法院是否可以或者应该采取强制措施?司法实务中存在争论,笔者的观点是应该采取非在押的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理由是:一、这种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并不违反这两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即可能判处刑罚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二、根据目前我国法院的运行规则,合议庭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尤其对于改判的案件,大多是审判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处在待确定的状态;三、根据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0条的规定:罪犯需要羁押执行刑罚,而判决确定前罪犯没有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将罪犯羁押,并送交公安机关。因此,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二审法院对认为可能判处刑罚的被告人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勿庸讳言,本论点部分在全篇布局上似有画蛇添足之嫌,但由于对二审期间是能否采取强制措施一直是实务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且做法不一,故在此赘笔,籍以申明立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诸问题。上述的解释“释放”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并符合立法意图。如果你还有疑惑,可以向相关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期间的具体认定情况是:1.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2.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3.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4.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二、诉讼时限时间归纳(一)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少见,大致有12小时、24小时、48小时三种情况。1、12小时。传唤、拘传最长不超过1
    2023-05-22
    30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有什么?
    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大家肯定并不陌生,因为我们身边和刑事诉讼法有牵扯的案例也是非常的多的。刑事诉讼法一般情况都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的,我们国家对于刑事诉讼法也是有着很多的规定的。那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有什么呢?208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人民法院,可以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使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审理,必须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分”的实体要件和“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的程序要件。因此简易程序并不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分,当中有“可
    2023-04-10
    241人看过
  • 刑诉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是什么?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刑诉法第九十二条释义根据本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可以在侦查机关进行。但为了方便群众,方便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侦查人员也可以将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他所在的市、县内的其他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拘传时间过长,或者以传唤、拘传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侵犯。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每次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具有强制性,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能随意使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拘传,必须具有犯罪嫌疑人经传唤而拒不接受的情况。到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的,不
    2023-06-03
    485人看过
  • 刑诉法第九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一、刑诉法第九十二条释义根据本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可以在侦查机关进行。但为了方便群众,方便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侦查人员也可以将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他所在的市、县内的其他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拘传时间过长,或者以传唤、拘传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侵犯。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每次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具有强制性,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能随意使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拘传,必须具有犯罪嫌疑人经传唤而拒不接受的情况。到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的,不得采用拘传的手段。二、拘传的适用
    2023-02-06
    2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一百零九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一、遇到网贷借款合同诈骗怎么处理1、遇到网络贷款诈骗的,被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被害人可以收集与网络贷款诈骗的证据,如网站截图、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2)、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收集的证据材料,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追究诈骗分子刑事责任。(3)、如果损失没有全部退赔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诈骗分子主张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
    2023-03-05
    429人看过
  •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
    2023-03-17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10
      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 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事诉讼法二百零四条是什么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讲的是什么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 刑事诉讼法二百零四条讲的是什么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 新《刑事诉讼法》修订案第二百零一条什么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5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