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4 05:01:35 106 人看过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在哪里

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情况;

3.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

4.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

5.申请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

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

三、申请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才会有结果

申请劳动仲裁要最多六十日的时间会有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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