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哪些案件属于商业用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5:26 201 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哪些案例属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该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规划部门规定的城市规划用于建设商品房,出让后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活动的场所。商业用地包括商店、粮店、餐馆、公园、操场、电影院和俱乐部。商业用地的优势:

(1)开发商可以将土地建设成本高的商品房改为住宅销售,主要是由于流动性强、风险低、销售速度快、资金回笼时间短等因素。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区域性住宅稀缺性强,可以实现较高的利润价值。因此,购房者在购买这类住房时,往往是由于缺乏其他选择,而相应的房产保值也比较好。(2)非住宅房屋的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共建筑的相关要求,人防、消防的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来说成本会增加,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三)公司登记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批复:公司登记时,如《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含公寓)”的而“别墅”,表达的房屋用途不能确定为住宅或商业(如商住、综合等),则不予登记。因此,非住宅物业可以注册为公司。(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合法凭证,受法律保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使用土地和建设工程的合法凭证。无证用地单位是违法用地,其工程建设也是违法建设,因此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款属于拆迁款吗
    一、征地拆迁款属于拆迁款吗拆迁补偿与征地补偿具有显著差异,前者主要针对的是房产征收问题,涵盖范围包括农村住宅及城市房地产等领域;后者则侧重于土地征收层面,具体应用场景多为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事宜。我们应当明确区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在房屋拆迁补偿中,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方面的内容:(1)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相应补偿;(2)由于征收房屋所引发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费用;(3)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4)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经济支持和激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4-07-29
    148人看过
  • 政府征地不同于商业拆迁
    “政府征收不同于商业拆迁,要提醒广大拆迁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月6日,南明市五里冲区城中村危房、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该区发布消息: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动迁合同签订期限为7月30日至9月30日,超过合同签订期限未签订合同的,将不能享受任何奖励和优惠补贴。据了解,与以往其他项目的移民安置不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里冲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由南明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征收部门为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为充分体现棚户区改造“依法惠民”的原则,南明区房屋征收部门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居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和《农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同时,还推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补贴方案、奖励方案、补偿方案和补偿方案等优惠补贴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补
    2023-05-08
    499人看过
  • 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中的作用
    1、收审查作为一个征收行为首先要取得相关征收前置文件,拆迁律师要做到的是审查征收前置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合乎法律规定,我国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包括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包括资金证明,包括老的拆迁谈到的土地、规划等。总结来说就是三点,审查征收前期存在的合法性文件全不全、有没有、真实不真实。一个项目如果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文件,通常需要取得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多次审批文件,仅一个规划部门出具的就有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工程规划批准文件。2、律意见对企业自身是否合乎被征收主体的合法性,包括企业占有的不动产以及相应的无形资产的损失,另一个方面法律意见就是针对征收前置文件以及征收行为的审查来出具,根据这两个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也就是说既出具对方也出具我方的法律意见。评估意见出具对企业自身能够获得多少拆迁补偿的评估意见。根据我国评估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法律
    2023-03-25
    19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律师在征地过程中起到哪些作用?
    一、征地补偿律师在征地过程中起到哪些作用?征地补偿律师作为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群体,在政府征收拆迁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律师介入政府征收工作不仅是一项基本的律师业务,也是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减少拆迁矛盾纠纷,规范拆迁行为都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参与政府征收,可以确保政府征收工作的合法性,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实现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征者与被征者地位悬殊,律师可以平衡二者关系征地、拆迁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一方政府或开发商之间相互较量的过程。受我国几千年“官本位”思想影响,被征收人对政府存在着天然的畏惧心理,更何况政府在征地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各个方面无不占主导地位。很多被征收人怕得罪政府,影响现有的工作和生活只能忍气吞声!而开发商总是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无视某些开发商的非法手段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政府官员的素质不够高,欺负弱势分子,不从
    2023-06-03
    469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谁来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谁来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023-05-31
    189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的强拆哪些属于合法强拆?
    一、拆迁过程中的强拆哪些属于合法强拆?1、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拆迁的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被拆迁人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但是裁决是下达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没有搬迁的,拆迁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的。(针对钉子户其实这个方法比较有效)2、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的补偿协议没有达成的,被拆迁人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其败诉的,那拆迁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耕地私自建房、未批先建等情形的违法建筑强拆,是强制执行拆除的简称。强制执行一般都是由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是法律赋予执行机关的权力。只有在我们不服拆迁决定的时候,才会出来发挥其作用。下面举例说明哪些属于违法建筑,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1、非法占用耕地。我国保护耕地的决心是强大的,耕地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基础硬件。因此耕地是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的,在耕地上建设房屋、构筑物等都是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
    2024-01-06
    401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评估停产停业损失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是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利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是能否签订模拟拆迁协议。也就是说,在模拟拆迁的过程中,有关部门不会公布百姓的意愿。因此,一些居民在不知何去何从的情况下签订了补偿协议。其余的人看到,不签字的人越来越少。他们忧心忡忡,匆匆地签了字。因此,从按你的意愿签字到强迫你签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意愿。2。签名主体不合格。
    2023-05-31
    185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何时进行听证程序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在什么时候进行听证程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申请听证的最有利时机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请求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
    2023-05-31
    148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抢种”苗木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中的“抢种”苗木能否获得征地补偿?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依法征地审批前,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
    2023-05-31
    465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也增加了很多。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征地拆迁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作为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大问题,征地拆迁与补偿问题值得重视。那么,在征地拆迁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征地拆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
    2023-06-03
    354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拆迁的后果谁来承担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拆迁的后果谁来承担?违法拆迁与非法拆迁的原则是一样的。仔细分析房屋“非法拆迁”或“非法拆迁”过程中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难发现主要有两种法律关系。一是行政机关与被错误拆迁人之间形成的以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为内容的行政法律关系。房屋征收部门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直接与被征收人协商土地、房屋补偿等事项,但不直接实施拆迁行为。第二,行政机关与建设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房屋征收部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委托拆迁施工方进行具体拆迁工作。建设单位的拆迁范围和拆迁对象由行政机关确定。拆迁行为以行政机关名义进行,建设方无权拆除他人房屋。如果上述法律关系明确,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只要行政机关与建设方之间存在信托关系,行政机关就应当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行政机关造成的“虚假拆迁”或“偷拆”,行政机关可以在行政诉讼后以被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建设方追偿。在大量“错
    2023-05-31
    148人看过
  • 征地拆迁费用属于二类费用吗
    一、征地拆迁费用属于二类费用吗土地征收及搬迁补偿款系政府向拆迁户提供的赔偿款项。依据相关法律,该补偿包含三大类费用,即土地补偿金、房屋补偿金以及其他费用。其中,第二类费用主要为房屋补偿金,涵盖了拆迁户因拆迁需重新购买、改造或修葺住房所产生的费用。在计算征地拆迁费时,应将二类费用纳入考量范围内,而非单独计算。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与分配规则,则需依照当地法规政策予以确定并适时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
    2024-07-25
    18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
    一、征地拆迁中附属物赔偿包括哪些?征地拆迁没有赔偿金只有补偿金,补偿范围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拆迁赔偿和拆迁补偿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原因不同。行政赔偿的适用是基于征收方实行了违法的征收行为。行政赔偿的前提是侵权行为的存在,或者说征收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追究行政赔偿责任需要在被征收人的损失实际产生之后。行政补偿则基于征收方依法开展的征拆行为,正所谓“有征收必有补偿”。索要行政补偿不要求发生实际损害,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是在房屋尚在的情况下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协议。2、目的不同。行政赔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和监督国家机关合法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对征收方实行违法征收行为有一定的惩戒作用。行政补偿的目的则更侧重于对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利益给予全面、充分的补偿,其没有惩戒、监督的作用。3、适用法律法规不同。关
    2024-01-23
    394人看过
  • 宅基地换房属于征地拆迁吗
    一、宅基地换房属于征地拆迁吗不包括在内。二者实为本质差异,非同一法律范畴。土地征收乃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借助国家公权力,遵循特定流程将部分农地集体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同时向原权利人(包含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承包方、转包方等)支付相应补偿的行为。此过程由各级国土管理部门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征地范围之内一定拆迁吗产权征拆范围内的房产未必皆需拆迁,若双方无法达成合理补偿协定,则可能面临不
    2024-07-18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商业用地拆迁属于违建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1
      不属于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
    • 商业用地转让属于拆迁范围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如果签订转让合同中对方明知拆迁而故意隐瞒,那么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退还转让费用。可以要求商业用房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
    • 拆迁人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7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
    • 那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书四方案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6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拟定。
    • 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土地拆迁费用怎么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6
      1、拆迁人取得征地、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