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默认生效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00:43 422 人看过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合同是“诺诚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际合同,诺成合同除外。法律没有将赠与合同单独定位为实际合同或承诺合同,一般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划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第四百九十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第六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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