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纹痕迹的鉴定方法
指纹的取证,包括指纹的搜寻和发现。指纹的搜寻范围:
(1)犯罪活动中心;
(2)现场的进出口及其周围;
(3)犯罪分子可能接触过的物品;
(4)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上的各种凶器和物品。
指纹发现的方法:(1)哈气观察法:以光滑物表面哈气观察;(2)肉眼观察法:借助一定的光线、角度进行观察。(3)放大镜观察法:借助放大镜在一定的光线、角度下观察;(4)紫外线观察法:借助紫外线的特征进行观察;
(5)理、化观察法:对于用肉眼难以观察发现的潜在手印,需借助理、化处理,以便寻找发现。常见的物理方法(适用于指纹遗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1)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提取出完整的指纹;(2)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常见的化学方法(适用于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1)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2)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3)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4)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此外还可以使用三秒胶法采集指纹,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患特殊疾病的人在现场留下特殊指纹的情况,主要见于某些能使患者的汗液发生变化的疾病。像糖尿病,由于使患者汗液中糖份增加,如果大量出汗留下指纹,会有可能出现像有些小说或谜题中描述的蚂蚁、蜜蜂聚集的现象。还有像前段时间电视上讲的,有人长期使用劣质瓷茶杯喝茶,产生铜中毒,结果出现了流红汗的现象。象这种病人,如果留下指纹,就会发现指纹是红色的。
二、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指纹是具有独特性的,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十年前的借条,如果保存完好,没有污损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鉴定的。如果是复印件,如果指纹不满足条件需要提供原件,才可以进行受理鉴定,如果条件吻合,符合鉴定条件,那么可以作为检材。一般情况下,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应该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伪造的借条,一般可以根据指纹去鉴定,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所以对于证据也是有一个鉴定的过程的,那么借条上的指纹如果鉴定不行,会要求拿原来的文件,这个是最基本的。
三、什么是指纹鉴定
指纹是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这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
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一些作案人员反侦察意识不断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对比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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