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行纪人可以获取报酬利益。行纪人具有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和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此外,行纪人还有提存和留置权。
具有以下职责:1.获取报酬利益。行纪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一旦行纪人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任务,委托人有义务支付报酬和相关费用。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4.提存和留置权。
行纪人权利概述
标题:行纪人权利概述
行纪人,即行政程序中的行纪人员,是指在行政程序中负责实施纪律检查、督促整改等职责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行纪人具有以下权利:
1. 知情权:行纪人有权了解与行纪活动相关的信息,包括案件事实、当事人情况等。
2. 调查权:行纪人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
3. 告知权:行纪人有权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行纪活动的具体流程。
4. 听证权:行纪人有权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
5. 决定权:行纪人有权对案件进行决定,包括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者不进行处罚等。
6. 执行权:行纪人有权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理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行政程序的顺利进行。
7. 保密权:行纪人有权对涉及案件情况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以维护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秘密性。
8. 回避权:行纪人有权申请回避,以保证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总之,行纪人在行政程序中具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行纪人也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行纪人作为行政程序中的行纪人员,具有多种权利,包括获取报酬利益、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处分权、提存和留置权等。这些权利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行纪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91人看过
-
行纪合同行纪人的权利
401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何权利
303人看过
-
纪检委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463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什么?
79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哪些
227人看过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权利的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行纪合同履行过程中,行纪人享有如下的权利:一、索取报酬的权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合同法》第四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何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2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1.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2、介入权; 3、提存权; 4、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第九百五十七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