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立法工作计划中,还出现了由住建部起草的住房租赁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多项与居民住房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
不过,早在2014年3月,国务院曾发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但五年过去了,《条例》迟迟未出台。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条例》的可执行性问题。
郭毅认为,《条例》规定了要县级以上城市自己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解决住房保障资金的问题,但是从当前三四线城市的整体情况来看,一方面其获得的土地出让金较低,另一方面许多地区存在前期土地供应过大、目前无人问津的一个状态。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窟窿。因为土地的收储是需要成本的,在土地出让结束后,土地出让金首先要用来填补地方债,然后再用做他途,而在其他用途均提取结束后,剩余资金才能够用于保障房建设,从多数三四线城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预计会有较大难度。”
郭毅认为,这可能是制约《条例》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原因,即钱从哪里来。
在平安好房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陆骑麟看来,《条例》迟迟未正式发布的原因还与前些年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压力较大有关,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资源去推动这项工作。
此外,随着近两年房价的快速上涨,购房者的压力不断增大,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压力更加明显,因此,此项制度的建立被再次提上日程。
对于今年法规能否如约面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今年面世的可能性很大。前两年一直迟迟未出台的原因是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较大,产品创新也很多。现在房价相对稳定,使得政策制定部门更有精力去制定法律条例。
“而且住房租赁近年又出现了新问题,甲醛、租金贷、租售同权等在新法规里面都会得到体现,因此我认为住房租赁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在今年还是都很值得期待的。”
-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或年内出台,其意义何在
369人看过
-
快递条例有望年内出台,有哪些看点
463人看过
-
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望出台
100人看过
-
山东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出台
320人看过
-
烟台住房保障资格证申请条件
184人看过
-
烟台保障房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是多久
486人看过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等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保障房的申请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权益,缓解... 更多>
-
保障性住房现状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两限商品住房,
-
深圳保障性住房条例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第二十一条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
-
申请住房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保障性住房保障的条件分别有哪些具体要求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1条件如下: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
-
烟台保障性住房三合一模式下,如何申请烟台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烟台保障性住房“三合一”后,将实行市场租金下的租补分离模式,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而发放补贴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办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二是租赁住房。在申请程序上,市中心区将改变过去每年固定一段时间集中扎堆申请的方式,采取常态化申请审核程序,申请人在工作日期间随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资格认定,不用再担心一等一年了。经过民政部门的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部门的“三级审核、两次公
-
城镇住房保障事务办理条例规定具体办理哪些住房保障业务机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设区的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其所属的城镇住房保障业务办理机构具体办理下列城镇住房保障事务:(一)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和有关信息的审核;(二)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收回、收购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等事务的执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使用情况的登记和检查;(三)政府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四)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所有的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