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96修正)》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20美元。(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
2、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
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4、超过法定索赔期限收货人或托运人未提出赔偿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5、索赔要求一般在到达站处理。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应当在两个月内处理答复。
6、不属于受理索赔的承运人接到索赔要求时,应当及时将索赔要求转交有关的承运人,并通知索赔人。
-
航空货物索赔地点与时限范围规定
328人看过
-
航空货物索赔要带什么文件?
95人看过
-
航空货物索赔必备文件清单
174人看过
-
航空货运索赔专题
401人看过
-
航空货物索赔所需哪些文件
82人看过
-
航空运输货物损失的限额赔偿
221人看过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
航空行李航空索赔查询航空货物的索赔人是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91、货运单上列明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人、收货人是指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 2、持有货运单上托运人或收货人签署的权益转让书的人员。 《民用航空法》第116条,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或者航空货运单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 (三)项的规定
-
航空货物索赔怎么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30索赔期限如下: 1.货物损坏应从发现时起立即提出并最迟延至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2.货物运输延误的赔偿要求,在货物由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提出; 3.货物毁灭或遗失要求,应自填并货运单的之日起120天之内提出; 4.对于提出索赔的货物,货运单的法律有效期为2年。
-
对航空货物来说的民航索赔人是谁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91、货运单上列明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人、收货人是指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 2、持有货运单上托运人或收货人签署的权益转让书的人员。 《民用航空法》第116条,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或者航空货运单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 (三)项的规定
-
航空货物索赔所需什么文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4航空货物索赔所需文件: (1)正式索赔函2份(收货人/发货人向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向航空公司); (2)货运单正本或副本; (3)货物商业发票、装箱清单和其他必要资料; (4)货物舱单(航空公司复印); (5)货物运输事故记录(货物损失的详细情况和索赔金额); (6)商检证明(货物损害后由商检等中介机构所做的鉴定报告); (7)运输事故记录; (8)来往电传。
-
航空货物索赔的地点和时限是如何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关于索赔地点,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代理在货物的始发站、目的站或损失事故发生的中间站,可以书面的形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 关于索赔时限: 1.货物损坏(包括短缺)属于明显可见的赔偿要求,应从发现时起立即提出并最迟延至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2.货物运输延误的赔偿要求,在货物由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提出。 3.货物毁灭或遗失要求,应自填并货运单的之日起120天之内提出。 4.对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