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受理条件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4、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5、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旧伤复发鉴定作出鉴定;
6、对旧伤复发复查鉴定申请作出复查鉴定。
以及进行工伤复发认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初次《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4R彩色照片;
6、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7、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鉴定事项应出具委托书;
8、属于老工伤人员申请鉴定的,需出具《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
三、工伤含义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什么?职工工伤残鉴定费谁出?
156人看过
-
一级至四级伤残评定标准:工伤职工鉴定标准
55人看过
-
工伤九级工伤的十级伤残的标准工伤鉴定标准
386人看过
-
工伤工伤鉴定职工的伤残等级
439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135人看过
-
工伤保险鉴定伤残的标准
370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工伤致残职工的职业病鉴定标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属于
-
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有哪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确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工伤职工离职后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3职工工伤辞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如果在职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那么,由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费用按照伤残等级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的补助金相关额度由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
-
工伤伤残鉴定职工工伤怎么鉴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21、适用对象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工伤伤残鉴定适用于工伤待遇 2、依据不同。工伤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
-
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工伤职工鉴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