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过程中,没有拆迁补偿计划是否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怎么办。但补偿安置方案不同于补偿标准。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一种抽象的、普遍适用的行政行为,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的乡镇进行公示,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法施行前法律关于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对上一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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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哪是户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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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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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没有使用权的一方能否获得拆迁补偿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1.如果没有取得使用权的一方,本来就无权要求承租公房,没有补偿。 2.如果双方均有权要求取得使用权,但法院判归了一方,得到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应当向没有得到房屋使用权的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那么,“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呢对此,司法解释是个空白。在实践中,公房若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取得拆迁费80%补偿款。因此,笔者认为,根据该公房是否可售,参照房屋所在区县的不同地段,由法院根据使用权价值的一半补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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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方案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并未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可以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补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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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在拆迁过程中签订拆迁协议是否合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7不合法,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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