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国家赔偿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9:00:33 478 人看过

一、当前国家赔偿工作中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理念上的偏差,办案中缺乏责任感。

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主观认识层面表现为某些检察干警对规法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在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的情形。缺乏主动积极性和责任感。有的则“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坚持“疑罪从有、宁枉勿纵”的错误原则。过多的重视了有罪的证据,却没有排除合理的怀疑,从而使证据不够扎实,案件质量不高。

2、对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及时掌握

一些干警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全面、补系统,仅仅满足于字面上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及时掌握和了解,从而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问题的观点和看法,在出现不同意见时,就凭经验办案,这时就容易出现质量不高的案件。

3、没有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办案活动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无论在侦查监督、审查批捕还是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好监督制约作用,从一开始就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将对避免和减少赔偿案发挥重要作用。

二、改进措施及对策建议

1、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疑罪从无的办案原则。

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对一些模糊不清、是是而非的证据,在认定采纳上一定要谨慎推敲,多听听不同的意见,避免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疑罪从有、宁枉勿纵”的错误思想。要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

2、及时的掌握有关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

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利用闲暇的时间一定要多学习、多关注有关法律的修改、补充及新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更加客观、准确地将各项法律条款、规定运用到各项办案中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明标准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案件讨论中的几个问题
    在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过程中,均能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讨论司法赔偿案件,保障合法、规范地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但在国家赔偿案件的讨论中,也存在着不少加深认识的问题,认真对待,不断探索,进一步进行规范。一、对国家赔偿审判组织及相关机构性质的认识赔偿委员会是法定的司法赔偿案件审判组织,也是审判机构,赔偿办是赔偿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及相关工作。审判委员会从法律上来说,应是赔偿委员会的上位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和赔偿办均应执行。个别法院没能正确认识赔偿委员会、赔偿办和审判委员会各自的性质和职能,没能理清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有的认为赔偿办就是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不是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组织等,在认识上存在有一定程度的混乱现象。对于赔偿办、赔偿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性质和职能设置的正确认识,对审理好国家赔偿案件有着基础性的指导作用。
    2023-06-06
    177人看过
  • 审判实践中有关合伙债务清偿有哪些问题
    一、合伙债务诉讼中的诉讼主体问题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以合伙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时所形成的债务。因为合伙债务的产生基础分为基于合伙合同(个人合伙活动)产生和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两类,所以合伙债务诉讼的诉讼主体须视合伙债务产生基础而定。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应将起诉的一方或多方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余的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2、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主体
    2023-01-28
    324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面试会问哪些问题
    国家公务员面试的题目主要出在处理关键、突然、棘手的行政性质的题目。比如,在北京前年的公务员面试中有一道这样的题目:你负责采购单位的一批电脑,张领导说要买品牌机,气派;王领导说要买兼容机,实惠。你要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人际关系和上下级、上级之间的关系调和问题。还有一道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面试题,是问如果你是导游,带队第一次去往新的旅游线,在景区突然有队员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你怎么办?这要求的是你处理突然、紧急事务的能力。其实,考这类题目往往要求你的是稳重,以及大局观,既要面面俱到又要事事抓在点上,更何况面试的问题往往有彼此的重复性和模式化,并不难对付。自己去做市场调研,分析品牌机和兼容机的优劣,自己做主选择一类,而且和张领导解释你买的电脑式样好,质量也靠得住;对王领导则说明电脑的价格和其他的电脑相比是比较低的,而且性能也不差。这样,就是这一道题目的解题技巧,实际上,并不难。公务员面试一般采用的是结
    2024-01-22
    52人看过
  •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法条规定了哪些赔偿主体
    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法条规定了哪些赔偿主体?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范围而言包括上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至基层人民政府乡镇政府的各级各类行政组织,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也包括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国家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监狱管理机关。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各类国家机关中工作的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监狱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此外还包括自愿协助执行
    2023-06-03
    165人看过
  • 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1、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退赃、退赔对抢劫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适用退赃、退赔从宽处罚时,掌握的是比较严格的。2、积极配合追缴赃款赃物的追赃、追缴是司法机关的职务行为,与被告人悔罪态度无关,但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赃、追缴降低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以从宽处罚。3、共同犯罪中的退赃、退赔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对内按其分赃数额进行退赃、退赔,对外对被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年终奖在实务中的问题1、年终奖的法律性质如果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的性质有明确界定,那么按约定或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对于年终奖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形下,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三)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
    2023-08-18
    153人看过
  • 合同定金赔偿的实务问题
    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定金,前提是约定了定金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超过两倍违约金什么意思合同单方违约是可以支付两倍的违约金的,只要没有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即可。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3-07-02
    85人看过
  •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实务问题有哪些
    财政部1995年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报表的编制作了规范,但未对编制合并报表时可能会遇到的某些特殊问题作出规定。笔者拟结合自己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对与合并报表编制有关的几个问题予以探讨。关于未确认投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账面确认的投资损失不是子公司净亏损中母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应分担的全部,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子公司净资产中母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在编制合并抵销分录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净资产抵销时,该差额须通过“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科目来反映,并分别以正数和负数填列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中。关于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当母公司有境外子公司或者母公司境内子公司
    2023-12-22
    325人看过
  • 对老赖问题,国家有哪些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国家对老赖有实质性的办法,例如:限制高消费,比如坐飞机、坐火车、住星级以上酒店、旅游度假等。同时,在动车上也限制乘坐其他一等座以上的座位。如果老赖真的没钱执行,法院一般会终止执行程序。不过,法院一般会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责令其定期申报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惩治老赖的办法有哪些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查封、冻结老赖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政策解读: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电子商务平台涉猎很广,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
    2023-07-01
    256人看过
  •  国家安全的根本问题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的根本问题在于政治安全,并阐述了政治安全的定义以及维护政治安全的基本方略。其中包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合作共赢走和平发展道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的根本问题在于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指国家主权、政权、政治制度、政治秩序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免受威胁、侵犯、颠覆、破坏的客观状态。在当代中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集中表现为对外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对内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政治秩序稳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维护政治安全的基本方略有:1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独立自主的立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坚持合作共赢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国际关
    2023-10-30
    135人看过
  • 国家赔偿确认问题的探讨
    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区公安局扣押现金6万元,之后,区公安局又扣押张某在农村信用社的存款10万元和在农业银行营业所的存款9万元,总共扣押张某25万元。区检察院以张某敲诈勒索受害人264200元,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区法院认定了指控的事实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张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新审理。区法院重审后仍认定张某敲诈勒索受害人264200元,再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张某又不服,再次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刑事判决,认定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6万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终审判决认为,由于张某与被害人原有不正当关系,被害人还应张某的要求多次拿钱给张某,没有及时报案,现双方又各执一词,致原给钱的行为是否被敲诈勒索难以认定,故原审法院认定张某的犯罪数额为264200元显然证据不足,应予纠正。张某在服刑期间授权委托律师向
    2023-06-06
    57人看过
  • 交强险中的免责赔偿问题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一、责任限额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
    2023-02-25
    383人看过
  •  行政附随义务中的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国家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时,需要考虑行政赔偿责任所涉及到的领域或行为。具体来说,行政赔偿责任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行为规范指的是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损害范围则指的是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国家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时需要明确这些方面,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行政侵权案件。国家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时,涵盖的范围可以理解为行政赔偿责任所涉及到的领域或者行为。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范围:国家承担哪些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或者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
    2023-08-26
    59人看过
  • 确定国家赔偿责任中的主体范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即有损害,才会有赔偿。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
    2023-07-03
    304人看过
  • 发票相关的实务问题都有哪些
    新公司首次购买发票的流程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材料: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1寸相片2张;委托他人购买须带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般情况法人应到场。普通发票鉴定方法真票(2010年版前)的发票监制章在鉴伪仪的莹光灯下发桔红色光,颜色较为鲜艳;真票监制章内的红色正楷字笔画粗细明显,字体方正镌秀。假票的发票监制章在鉴伪仪的莹光灯下也发光,但不是桔红色光,颜色与真票比鲜艳度不够;假票监制章内的红色正楷字笔画粗细不明显。从报销发票的防伪性能来鉴别发票真假根据票据本身的制作,鉴别其是否属国家正规特制票据。正规发票通过光线照射,里面会出现水印、不规则发明短光线、特制花纹等图案。假发票则通过光线照射没有这些防伪标记或者防伪标记模糊不清。发票丢失如何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
    2023-06-14
    5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即司法机... 更多>

    #证明标准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案例中有关国家赔偿的问题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问了好多关于国家赔偿的问题哦~~~给你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你自己好好研究,寻找你要的答案吧,里面都有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
    •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精神损害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是有明确规定的。 至于赔偿标准,法律难以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作出统一规定,有待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应用的解释。
    • 国家赔偿主题问题的内容是哪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
    •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6
      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 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
    • 时效问题国家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