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追责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4)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
(5)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
追责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二十一条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会追究谁的责任
30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
45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45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3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普遍规律是什么?
100人看过
-
对故意传播性病者追究刑事责任
287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责任事故追究谁的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2主要责任主体是负责生产的操作人员。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从适用地域管辖的社会普遍性和必要性中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地域管辖是我国行政处罚管辖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串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各部门行政规章之中。如《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追究责任的定性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2、第一种观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可诉性,属于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范围。这是目前较有影响的观点。第二种观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责任认定书是行政
-
适用地域管辖的社会普遍性和必要性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30地域管辖是我国行政处罚管辖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贯串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各部门行政规章之中。如《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