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在此时进行汇算清缴,予以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范围是什么?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疾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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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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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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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分最晚多长时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0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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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多久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4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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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如何?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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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附加扣除的标准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由本人或配偶扣除的未成年儿童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由父母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儿童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本方法第11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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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附加扣除怎么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0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