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学生应得之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1 13:10:21 391 人看过

该段内容描述了学生的权利,包括参与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获得奖学金、贷款或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受到公正评价并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以及享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参与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运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图书资料;

2.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款或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受到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5.享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 生 有 哪 些 权 利 需 要 被 尊 重 ?

学生在学校中享有各种权利,其中包括受教育权、言论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这些权利是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学生在学校中需要被尊重,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学生也需要受到公正对待,学校不能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就施加不当的惩罚,也不能歧视学生。学生应该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学校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意见,不得干涉或压制学生的正常交流。

另外,学生也需要受到适当的指导和帮助,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课程资源和培训,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支持。学生应该有权利参加各种活动和社团,学校应该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需求,鼓励学生参与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总之,学生在学校中应该享有各种权利,这些权利是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学校应该尊重学生的权利,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学校中,学生享有各种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学校应尊重这些权利,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以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同时,学校还需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歧视或施加不当惩罚。学生享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学校应尊重其个性和意见,不得干涉或压制正常交流。此外,学生应得到适当的指导和帮助,学校应提供必要的课程资源和培训,以支持他们的学习。最后,学生有权参加各种活动和社团,学校应尊重其意愿和需求,鼓励参与各种活动,培养其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基本权益是什么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基本权益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基本权益没有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基本权益应当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相类似,包括人身安全权、休息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申请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何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利。可以约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因特殊情况
    2023-05-31
    316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一、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依照本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臼的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土地上自建房屋以供居住;在他人的土地上耕种、畜牧以供自用或出售而获得收益;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楼宇用以出售、出租以取得收益等。二、用益物权的特征作为物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益物权具各物权的一般特征,同时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除
    2023-06-08
    344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用益物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一、占有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民法典中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收取质押财产孳息的权利以及放弃质权的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向债权人进行
    2023-06-16
    71人看过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2.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3.获得补偿的权利。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用益物权人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土地所有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九条规定,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据此规定,用益物权人不同意设立地役权的话,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设立土地用益物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土地所有人设立,另一种是由用益权人设立。土地设立用益物权后,法律对土地所有人再设立地役权作出了限制,需要征得用益物权人的同意,但法律并未对用益物权人设立地役权作出明确的限制。《民法典
    2023-07-29
    55人看过
  • 抚养权之争:非婚生子的权利和利益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爷爷争夺孙子的抚养权爷爷没有权利争夺抚养权。但是双方可以协商,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让男方父母帮助抚养。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
    2023-07-02
    488人看过
  • 生育权:女性的基本人权之一
    生育权是指公民通过自然或人工授精、怀孕、生育和无性生殖等方式生育和养育子女的权利。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生育的权利。只有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实现。但是,当夫妻对生育子女有不同意见时,法律首先保护妇女的生育权。在夫妻关系中,男方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女方应当承担生育的义务。男方对女方不履行生育义务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由于生育与女性的个人行为密切相关,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她们生育。生育权受到侵害怎么办?当生育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这个过程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佐证自己的诉讼观点,争取达到胜诉的目的。在生殖权利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殖权利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殖权利。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
    2023-07-02
    89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1
      依据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没有作出规定,而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应该与劳动者相似,包括人身安全权利、休息权利等。
    • 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4
      依据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没有作出规定,而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应该与劳动者相似,包括人身安全权利、休息权利等。
    • 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依据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没有作出规定,而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应该与劳动者相似,包括人身安全权利、休息权利等。
    • 学生在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9
      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是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 大学生在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包括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5
      依据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没有作出规定,而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应该与劳动者相似,包括人身安全权利、休息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