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的规定条件是: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
一、故意伤害未遂能不能立案
故意伤害未遂能立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未遂的立案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地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管辖的案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公安局不立案向谁求助
公安局不立案可以向以下部门求助:
1、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成公安机关立案。
一、公安局不立案的原因有:
1、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立案;
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如下: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总之,公安局不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求助,一般公安局不立案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并且公安机关立案需要事实、法律等条件。
三、派出所能立案吗?
能立案。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
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不立案由谁监督
499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案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是什么
227人看过
-
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的案件立案后如何处理
41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安立案,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
441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83人看过
-
公安机关管辖381种刑事案件的司法认定与立案
382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公安机关对森林公安案件管辖范围和立案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4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和立案标准一、盗伐林木案件的起点:1、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2立方米或幼树100株;2、盗伐竹林或其他竹子200株或经济损失2000元。滥伐林木案件的起点:1、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20立方米或幼树1000株;2、滥伐竹子或其他竹子2000株或经济损失20000元。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起点: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盗伐、滥伐林木2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1000株以上的
-
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不立案由谁来监督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9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不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负责。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公安机关公安管辖的案件立案侦查期限为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立案侦查没有期限,但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的管辖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轻伤害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1款规定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故轻伤害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八十八条和六部委司法解释第4条又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规定为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
-
怎样区分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一般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