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九)变更管理制度;(十)应急管理制度;(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为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第二十二条企业除符合本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一式二份。该表可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填报《申请表》,可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安监局办事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幅面纸张、并附县、市级安监部门初审意见】;
申请人自行填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
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
申请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提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1份(加盖印章);
申请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4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本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
申请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复印件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复印件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由各级安监局负责核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以上各1份,加盖印章】;
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6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和使用规定的文件的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
申请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7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部门出具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收费单据原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1份,加盖印章】;
人事社保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需提交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1份、资料);
申请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9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示范文本下载]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10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示范文本下载]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提交与原件复制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
工商部门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1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原件1套,包括图纸);
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安全评价机构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2
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提交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提供发表或者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
申请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
4
审查
5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6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文炎炳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29-->
5-->
3个工作日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十一)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提交除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文件、资料。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文炎炳
<!--
-->
2个工作日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十一)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提交除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文件、资料。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特殊环节)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文焱炳、李超、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30-->
30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审查。省安监局承办处室对现场验收报告及其申报资料进行核准后、由省安监局分管局领导组织本局相关部门参加行政审批阳光会审会议进行评审,将按照当前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相关最新规定进行审查,最终作出是否同意签批意见,相关处室参加人员当场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审批签字是否同意《延期审查意见书》电子版送达窗口。[下载]
-->
受理资料后台人员审查复核后,移交安监三处进行现场复核后,并经省局阳光会审做出是否通过的意见审查书移交窗口办理,
窗口后台人员收到审查意见书(分管领导及处事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电子版收到后,立即填写制证登记表送达首席签批制证和盖章。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罗标志、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31-->
3个工作日
窗口后台人员再次按照以下条件审查复核材料:(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十一)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提交除本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和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文件、资料。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收到颁发(制证证书)或不予颁发书面通知书加盖印章送达申请人。在三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文炎炳、罗飞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29-->
4-->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收到颁发(制证证书)送达申请人领取,按照窗口领证规定领取。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郭丽、文炎炳
-->
2个工作日
收到颁发(制证证书)送达申请人领取,按照窗口领证规定领取。
证照模板预览?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B区208、209。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36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3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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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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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危险品相符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第七十八条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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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申请延期营业执照,并提交延期申请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和资料。企业申请延期经营许可证时,可以同时申请变更,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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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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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什么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