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厂里会有影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00:19 287 人看过

有。不管是由个人或单位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单位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被认定工伤的,单位都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工厂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的,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其他由工厂承担(一般费用很少)。如果工厂没有为工人保工伤保险,工厂需要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一、没买保险工伤以后还可以买保险吗

可以,但已经发生工伤后再买保险无法获得社保局理赔。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所以公司没有购买是公司的责任,不影响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区别仅在于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金由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而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自行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认定工伤与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无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报销期间离职后,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报销期间离职后,还是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还是应当由原单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其中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残疾的,有赔偿还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些也是由原来的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劳动者是否离职没有太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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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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