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森银发展公司被告无锡市茂林贸易有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21:07 432 人看过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4)锡知初字第059号

原告上海森银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森银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622弄5号楼。

法定代表人林勇,森银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宋一欣,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无锡市茂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林公司),住所地无锡市湖滨路157号A区155号。

法定代表人刘小玲,茂林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浦卓敏,江苏无锡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无锡市茂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晟公司),住所地无锡市蠡园开发区3-5地块。

法定代表人严辉,茂晟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春喜、浦卓敏,江苏无锡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严懋祖,男,汉族,1940年8月20日出生,住无锡市南长区沁园新村461号202室。

委托代理人华鲁贤、毛芸,江苏无锡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小玲,女,汉族,1969年1月30日出生,住无锡市南长区大窑路32号。

委托代理人毛芸,江苏无锡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侵害商业经营秘密纠纷

原告森银公司诉被告茂林公司、茂晟公司、严懋祖、刘小玲侵害商业经营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

8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森银公司诉称:其作为纸浆流通批发企业,有多年进口销售漂亚木浆的历史,1998年起,与美国惠好公司合作,独家代理、共同开发与销售推广了惠好公司水晶牌漂亚木浆的国内市场,森银公司也安排资金、人员多次举行国内用户座谈会或产品推广会,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此后,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森银公司也代理了其他进口漂亚木浆的国内销售代理,在严懋祖任职期间,这些工作由其代表森银公司负责销售推广及联络进货、进口及国内的销售、批发,并实现月平均销售净利润为183869.64元。而严懋祖离职后24个月中,由于被告的竞业行为,致使森银公司实现月平均销售净利润仅为10157.45元。

严懋祖在职期间就与刘小玲一起,通过侵害森银公司的商业经营秘密-业务渠道和客户名单,从事竞业活动以获取非法利益,严懋祖先安排刘小玲于2000年3月从森银公司处离职,同年6月刘小玲与严懋祖之妻王秀英一起出资组建了茂林公司,该公司利用森银公司的商业经营秘密、进口渠道和客户,从事与森银公司经营内容相同的漂亚浆的进口和销售,掠走原属森银公司的独家代理权,并压价倾销属于森银公司的销售客户而获取非法利益,致使森银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至今未见停止,同时,为了扩大其业务,严懋祖等人还于2001年6月再新设了茂晟公司,以获取更多违法利润,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森银公司销售量、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的急剧锐减,根据森银公司与严懋祖的竞业禁止二年的约定,森银公司在约定竞业禁止期间以来的实际损失或预期利润损失为4169092.62元。

同时,严懋祖还乘其尚在森银公司工作并负责漂亚木浆的进口和销售的便利,在2000年至2001年5月间,将进口的漂亚木浆低价销售给茂林公司,并谎称森银公司不再从事该项业务而由茂林公司经销,茂林公司在加价后直接转销给森银公司的客户,而客户支付的款项也不再由森银公司直接收取,而支付给茂林公司,茂林公司在截走加价的不法收入后,余额也被茂林公司截留使用很长时间才划回森银公司的帐户中,致使森银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1:依法判令茂林公司、茂晟公司因侵害商业经营秘密导致2001年6月以来的实际损失或预期利润损失4169092.62元,2:判令严懋祖、刘小玲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茂林公司、茂晟公司、严懋祖、刘小玲停止对森银公司商业经营秘密的侵害,4:判令茂林公司、茂晟公司、严懋祖、刘小玲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茂林公司、茂晟公司、严懋祖、刘小玲均辩称:森银公司主张的客户名单、业务渠道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商业经营秘密。首先就新颖性而言,森银公司所提供的漂亚木浆的供应商和相关的客户名单,只是对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客户部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了简单的罗列,不能体现出有别于其他经营人的独特性,任何一位从事漂亚木浆经营的人都可以通过森银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开的、正常的途径,直接获取完全一致的信息,并接触客户、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就价值性和实用性而言,森银公司的客户名单对其他经营者来说,并不可能因为掌握这些信息而取得优于其他经营者的便利条件,再次,就保密性而言,森银公司提供的《保密制度》在1999年时即严懋祖、刘小玲离职前并未实施,也未公示,证人楼琰、陈清和现仍是森银公司的员工,与森银公司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足采信,且楼琰的证词有矛盾之处,陈清和的证词也仅是听说,相反被告方提供的证人即原森银公司的工作人员赵理军、杨旖旎、汪丽华却证明森银公司在严懋祖、刘小玲任职期间并无保密制度。至于森银公司提及的所谓独家经销权,始终没有任何书面证据相印证。森银公司提供的1998年的餐费票据并不能客观反映其召开了产品推广会,因此,森银公司的所谓客户名单、业务渠道不符合商业经营秘密的法定构成;刘小玲在森银公司任职时并没有接触森银公司的所谓商业经营秘密-客户名单、业务渠道,刘小玲在森银公司从事的是纸张销售工作,没有接触过浆类销售;严懋祖、刘小玲不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森银公司提供的《聘用协议》中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对严懋祖产生约束力,因为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不合理,森银公司事实上也没有向严懋祖支付相关经济补偿。而刘小玲却根本没有与森银公司之间有竞业限制的约定;茂林公司、茂晟公司是通过公开的正常的途径,根据客户向社会发布的信息与其取得联系,并经过自身努力建立起漂亚木浆的业务关系的,没有侵犯森银公司的合法权益;森银公司漂亚木浆销售损失不应由被告方承担,因为被告方没有侵犯森银公司合法权益的事实和行为,森银公司关于漂亚木浆销售利润的下降,与整个木浆行业的市场行情是密不可分的,森银公司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也是重要原因,且森银公司计算的自身损失也严重失实,计算方法、计算时间、计算依据都不合理,因此,被告方不应对森银公司的所谓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森银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森银公司放弃本案中对茂林公司、茂晟公司、严懋祖、刘小玲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就本案诉请中提及的相关事实不得另行提起诉讼。

二、由严懋祖补偿森银公司人民币11万元,该款严懋祖须于2005年1月20日前汇至本院帐户,开户行:工行城中支行

帐号:1103020109000051923,由本院转汇森银公司。

三、本案中双方无其他纠葛。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30855元,财产保全费21365元,其他费10440元,合计62660元,均由森银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谢唯成

代理审判员陆超

代理审判员张浩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原告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市金麦绿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武知初字第48号原告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惠安县紫山林口。法定代表人许世辉,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一虹,女,福建省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廖汉初,男,福建省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员。被告武汉市金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汤明越,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余传泉,湖北东吴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春安,湖北东吴弘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达利公司)诉被告武汉市金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金麦公司)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潢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5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尹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庆新、许继学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7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达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廖汉初,被告金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余传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
    2023-04-24
    57人看过
  • 上海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1、内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已放宽很多,除了可以经营贸易相关的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会务礼仪、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业务,也可以经营工艺礼品、电子产品等产品销售。如果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则外贸部分的经营范围只写一句话就可以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内贸经营范围分批发和零售,批发在上海市外经委审批即可,对于零售则要求非常严格,需北京商务部审批。如果注册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则必须将进口或出口产品目录详细列明。二、上海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大纲(参考)1、贸易及相关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2、贸易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等。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2023-02-15
    499人看过
  • 原告江阴天祥塑化制带有限公司被告周明被告沈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锡知初字第5号原告江阴天祥塑化制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公司),住所地江阴市西横街63号。法定代表人汤明才,天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唐玉良,江苏无锡天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徐家声,天祥公司资产办公室主任。被告周明,男,汉族,1960年1月18日出生,住江阴市西杏新村15幢204室。被告沈建东,男,汉族,1968年8月31日出生,住江阴市西横街65号。被告金刚,男,汉族,1966年10月30日出生,住江阴市花园八村7幢401室。被告江阴科强工业胶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强公司),住所地江阴市云亭镇工业园创业园。法定代表人许雪芬,科强公司董事长。上述四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均为柳芳,江苏无锡天奕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天祥公司诉被告周明、沈建东、金刚、科强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12月30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2023-04-24
    53人看过
  • 上海广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关于SC99037号仲裁申请人来宝资源有限公司诉仲裁被申请人上海广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合同货款争议仲裁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00年4月29日作出(2000)沪贸仲字第0342号裁决。2000年6月13日,本案申请人上海广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上述仲裁裁决的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上海广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2000)沪贸仲字第0342号裁决存在程序错误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其一、仲裁庭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冯伟杰系来宝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接受冯伟杰及其委托的律师的申请立案受理纠纷,没有法律依据。其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的仲裁条款言明,如果有争执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
    2023-04-23
    18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发律师函要公告吗
    上市公司发律师函是属于民事自治行为,一般不需要公告的,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一、律师函的功能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无疑具备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的沟通,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制作的。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
    2023-02-16
    162人看过
  •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要公告吗
    需要。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一、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1、要看该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还是弥补在经营上财务的漏洞。2、如发的债息低于银行贷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构成压力。一般来说,能取得发债的公司还是相对优质的
    2023-02-25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原告找不到被告,发公告有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法院公告送达。有必要的话可以找律师。
    • 北京市鼎立贸易有限公司被骗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1
      为什么北京鼎立亚太商贸有限公司骗我们老百姓的,还没有管管呢!我就是上当受骗者,不止是我一个人,还有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他们明目张胆的骗人,是你们无能吗?上高皇帝远,他们就是在天子脚下骗人你们就没有一个国家人员出来主持公道,这是什么社会啊~我请求你们每一位拿着国家的钱,吃着国家的皇粮,履行好你们肩上的神圣职责,
    • 原告与被告均在上海,但原告在扬州起诉被告可以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需要根据情具体纠纷的种类,案由来确定管辖法院。
    • 上海离婚第二次开庭原告被告被告胜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1、法院判决会解决好三个问题:婚姻关系、孩子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2、婚姻关系:第一次没有法定理由,会判决不准离婚,时间在上海估计是两个月左右;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判决离婚(时间同前次); 3、孩子抚养问题:谁是监护人的依据是:有利于孩子成长。我想你心知肚明谁做监护人合适;当然,孩子十五岁,谁做监护人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没有做监护人的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用,标准实施
    • 被告上诉原告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包括被上诉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 第三百一十九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